20次撞墙,咋撞不出“药改新政”
    2007-02-12    惠铭生    来源:南京晨报

  年末岁首,杭州市天天好大药房依据店里登记的一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中发现,表上70%的药品早已无人生产。这些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2月11日《中国青年报》)

  降价!降价!从1996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大刀阔斧地整顿药品价格秩序,屈指算来,经过十多年的药品降价历程,共郑重其事颁布20次“降价令”。倘若单从理论上计算,政府对药品的20次降价,降价金额近470亿元,其降价范围之广、频率之高、力度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但遗憾的是,政府的善政并没有落地开花,虽然先后颁发20次“降价令”,但没有撬动药价的坚冰,让百姓得到实惠。
  当前,在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以药养医”体制格局下,利益的驱动、制度上的漏洞,已经使医生、医院、药企、药商形成坚硬的“利益链条”。目前,中国90%以上的医院为公立医院,而政府的财政投入,根本无法保证医疗人员的收入。“以药养医”体制又为医院追求高药价提供了滋生蔓延的“空气和土壤”,药品、医疗器械始终是畸形“自我补偿模式”的重要来源,以弥补政府财政对医疗机构投入不足和医疗服务价格过低的缺口。据卫生部的数据显示,十多年来,无论是门诊费用还是住院费用,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份额均维持在44%的水平之上,一些中小型地方医院甚至高达70%。政府投入则少得可怜,所占比例还不到两位数,约占5%。但在消费环节,85%的药品仍然被医疗机构所掌控,医疗单位既是买方市场的支配主体,又是卖方市场的支配主体。列入降价范围的药品已无利润可言,当然难逃医疗机构“集体封杀”的厄运。医疗机构掐断降价药品的使用,作为药品代理商自然会“转头”,放弃代理,当然,没有销售渠道的生产商恐怕只有“适应”市场需求,停止生产已降价了的药品,改头换面高价再上市。
  所以,降价药品进入怪圈———见光死!一降就死!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高价再上市———药品降价变成了涨价!总之,作为消费者,永远在药品“游戏”之外,总是在享受高价药品。
  我国有个俗语,说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撞个头破血流不清醒”。但笔者纳闷了!作为政府部门,历经十多年、20次降价,一次接一次的“降价令”,可谓撞了个头破血流,都没有撬动药品坚冰,让百姓受实惠。但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不从一次次失败中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如,对于一些本不是新研发的“新药”,而是老药换了身新衣服,图谋“涨价”的老药,生产厂家是如何在短时间通过审批、借尸还魂的?对于那么多改头换面的药品,显然与“降价令”南辕北辙,而政府部门一手手持“降价令”大棒,一手打开栅栏,让改头换面的“新药”通过审批,这不耐人寻味吗?
  政府部门应大开调研之风,广纳民意,科学决策,才能撬动药价的坚冰,让百姓得到实惠。否则,“降价令”就是一纸空文,即使颁布N次“降价令”又有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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