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城市居民严重分化 预防新贫民窟出现
    2007-02-01    董藩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协调好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

  ●提高资金的效果扩大保障面

  ●靠制度安排改善信息不对称

  ●防止城市居民严重阶层分化

  中国现行住房保障模式尽管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着众多比较严重的缺陷,例如官员寻租与监管乏力问题,保障机会的错位配置问题,住房市场价格双轨制与信号失灵问题,集中建设给居住者带来的工作、就学、养老不便问题,经济适用房的超标准供应问题,廉租房供给的空白问题等等。
  我认为,在完善住房保障模式过程中,要放眼世界,借鉴国际经验,但还必须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一、规范政府职能,协调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中国正由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处于由旧的有序状态向新的有序状态转变的过程,其间由于旧的管理体制已经被打破,新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出现一些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在所难免。但是,出现问题的必然性并不等于问题存在的合理性。要向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政府的职能必须转变、调整,该加强的一定要加强,该削弱的务必削弱。该管的要管,不该管的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这是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基本前提。要尽量避免政府既做规则制订者、“裁判员”,同时又做运动员的情况。政府既要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不缺位,确保家家有房住,但也不能越位、错位。如果该管的事情没有管住,不该管的又乱管,就会伤害市场。
  二、提高保障资金的利用效果,并尽量扩大保障面。住房保障的实质,就是要由政府承担住房市场价格与居民支付能力之间的差额,提高部分低收入、无收入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但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由于受到国家和地方财力的限制,可用于社会保障特别是住房保障的资金必然是一个有限量。这样,可保障的人口数量就受到限制,保障的人越多,保障的力度就越小。另外,这些需要帮助的家庭由于收入水平不同,购、租住房的支付能力相互差别很大。因此,在住房保障制度的重新设计中,应使保障水平体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在照顾穷人和扩大覆盖面之间搞好平衡。
  三、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更好地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需要。住房保障可以看作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是这种公共产品的消费者。这种公共产品的供给也存在一个质量,也就是消费者的满意度问题,这个问题的形成与供求双方信息的掌握有直接的关系,不管是采用实物补贴方式还是货币补贴方式。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市场上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量不等或不一致,由此导致市场交易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改变制度安排来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使政府掌握的信息量能基本与其履职要求相符合,以提高住房保障制度的运行质量。
  四、防止城市居民的严重阶层分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是防止城市居民发生严重的阶层分化,改造“贫民窟”,并预防新的“贫民窟”出现。“贫民窟”是“城市病”的典型表现形式,各个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几乎都会遭遇到这个问题。这种“城市病”的典型特征是众多的人口拥挤在“脏、乱、差”的有限空间中,住房紧张、交通困难、失业人口多、治安差、犯罪率高。甚至纽约、伦敦、巴塞罗那这些著名的国际化都市现在也存在着“贫民窟”。中国要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努力改造旧城区,并预防新的“贫民窟”出现。从政府规划角度,最好引导城市高、中、低收入家庭混和居住。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今天看这些福利房是对低收入人群的福利,以后会发现将累及整个城市发展的进程,并且造成第二次资源浪费。在新的住房保障模式设计中,必须考虑到这个问题,防患于未然。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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