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放假安排的“经济解释”
    2006-12-29    作者: 沈若愚    来源:东方早报
  近日不少网民对元旦的放假安排不理解,他们觉得既然是放三天假。那么按照日历来,30日、31日正好是星期六、星期天,正常放假再加上元旦,不是也是连放3天吗?何苦换来换去,导致2006年的最后一个星期要连干7天?其实,国家这样安排,至少在经济方面是可以解释的。
  先讲一个小故事。笔者曾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有次开晨会的时候,工程部经理向老总汇报厂里一台设备经过两天半抢修,终于修好了。老总听了以后,说了两层意思:首先是感谢工程部门员工的辛勤努力;其次是表示遗憾,他说一年的工作日是250多天,这台机器停了2天半,就是这台机器1%的年产能浪费了。我们听了以后触动很大,想不到老总会把两天半和1%的年产能联系在一起。
  回到元旦放假的问题上来,自2002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都安排元旦的放假时间为1月1日-3日。如果2007年的放假安排,改成1月1日(星期一)放假1天,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12月31日(星期日)为公休日正常休假的话,那么2006年就会多出两个放假日,2007年就多出两个工作日,一进一出,就是4个工作日的差别。那就是1.6%的年度工作日的出入,如果从放假方面考虑的话,就是3.6%年度休息日的出入。
  如果在工作日和休息日上面有这么大的影响的话,肯定会对GDP的统计带来误差。这方面,国家应该是努力加以避免的。由此可看,国家现在安排的放假方案是相对合理的。当然,并不是说国家如此安排,仅仅为了GDP统计的方便、稳定,而是在可以选择的范围内,这样的安排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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