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特权车,治标更要治本
    2006-12-13    谭雄伟    来源:工人日报

 公安部近日发布施行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要求警车除执行所列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驾警车不穿警服滥用警灯等将给予处分。(见12月12日人民网)

 公安部出台的这个规定意义重大,因为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滥用警车、滥用警灯现象屡禁不止,在公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 例如,前不久人民日报就披露,虽然今年2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的通知》,但是在兰州市区行驶的少数警车却将警笛弄得声声响、喇叭不停叫,有时晚上也不消停,不少市民抱怨常常在深夜被尖锐的警笛声惊醒;闯红灯也是兰州少数警车的一大特色。一些警车按着喇叭在众目睽睽之下越过斑马线,闯过红灯;还有少数警车动辄就用扬声器大声呵斥:“让开!让开!”、“前面的车靠边去!”声音很大,方圆几百米都能听到,令不少市民心生反感。
 其实,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已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而且,不少地方的公安部门针对少数民警不遵守交通法规,开“霸王车”、“特权车”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现象,取消了“0牌”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全部换发地方号牌。但是,群众仍然不相信特权车能被“管住”。为什么?因为人们在现实中看到许多特权的存在。因为在特权车背后是有特权的人。假如不解决特权人的问题,其他恐怕都是治标不治本。
 权大于法的事,以公权名义而行使特权的事往往就在人们身边发生。比如,一般人需要辛辛苦苦排队,一些人却可以绕过这道程序;在公路上,有执法标志的车辆耍特权现象比比皆是:强行超车、违章停车、冲击收费站、堵塞道口、驾驶“三无”车辆等等。更令人忧虑的是,特权的阴影还很长,让一些人狐假虎威,认为只要开上警车(不管真假),就可以享受特权!
 媒体曾经报道过这样一则新闻:某市一名干部董某从某派出所购买一辆没有牌照、消除了警车所有特征的轿车后,私自在车身喷上“警察”和“治安巡逻”的字样,竟然在公路上行驶半年多而无人过问。最后董某肇事逃逸,警方才发现,这是辆假警车,而且董某一直没有驾照。显然,董某驾驶这辆假警车招摇过市,就是典型的狐假虎威做派,期间竟然无人过问,在这个事件背后我们分明看到了特权的阴影。
 因此说,能否彻底治理特权车,关键在于要限制和管好一些人手中的权力。否则,即使出台再多的规定,最后恐怕也是收效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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