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停暖”的反思
    2006-12-07    毕舸    来源:华商报

  由于担负大面积供热任务的新疆华电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烧用劣质煤,导致热电锅炉内结焦“罢工”,12月3日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及天山区区域共计400万平方米范围内上万户居民住宅及单位停暖。说起劣质煤进炉膛的原因,公司党组书记杜伟说,今年以来,原煤供应一直紧张,“为不耽误生产,只能选择一些小煤窑的煤。”(12月6日新华网)

    “乌鲁木齐停暖”是供热“市场化”的反面教材,它再次以事实提醒我们:如果过快追求北方冬季供暖的“市场化”改革,而没有考虑到民众与市场的承受与调节能力,必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北方供热“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但供热毕竟牵涉到用户、供暖企业和政府三方的利益。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社会对供暖费用的整体支付能力不够,往往源于企业和用户的力不从心。据统计,由于国企关停等造成供热费收缴低现象,在多个省市存在。
    供热“市场化”提上议事日程,其核心价值是解决供热企业的营运收入保障,民众承担的费用比例可能要提高一些;但无论路径如何设计,当面对供暖费用缴纳不足与民众在寒冬急切盼望获得供暖服务的矛盾时,政府的当务之急是保证困难群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能获得起码的生存和生活条件。
    让百姓过一个温暖的冬天是政府的当务之急,也是供暖改革的最终目的。而“乌鲁木齐停暖”之所以成为供热“市场化”的反面教材,恰恰在于成本压力过多地停留在企业与民众之间,政府“有形的手”没有及时发挥调节作用,造成“市场化”全面压倒了“公益化”,带来企业牟利心态的激增以及行为的短视。这些教训已经在我们的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中反复出现,我们应当避免供热“市场化”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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