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罚单是新环保法的试金石
2015-06-04    作者:北京青年报特约评论员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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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环保部门开出天价罚单,迈出了可圈可点的第一步。这起天价罚款事件是对新环保法的最好检验,它是一块试金石,如果顺利推进,必能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如果虎头蛇尾,必重创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日前,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涉事企业超排污染物,被罚款20万元,但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据陕西省环保局介绍,目前该企业已停产,但尚未缴纳罚款。

  这家企业很任性,如果第一次被罚20万元时就上缴罚款,并立即停产整治、补办排污许可证,也就不会被第二次、第三次严罚,从1月8日到3月27日整整79天,原先20万元的罚款变成了1580万元,真是自作自受。

  拒绝整改,不缴罚款,应该有两种可能。一是缴不起,二是不想缴。如果说1580万元缴不起,那么第一次被罚20万元,也缴不起?这家企业成立于2008年,由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化能源公司共同组建,年产100万吨煤基二甲醚项目是该公司的重点建设项目。财大气粗,且有政府背景,也许是该企业不把环保部门放在眼里的重要因素。

  不怕企业任性,就怕执法部门示弱。在这场博弈中,环保部门寸步不让,敢于碰硬,刷新了外界对环保系统的一贯看法。究其因,自从新环保法今年1月1日施行后,环保部门有了执法底气。新环保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比如引入“按日计罚”的条款,即环保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向排污企业开出天价罚单。更重要的是,“按日计罚”不设处罚上限,只要不整改,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罚单都可能出现。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履新时坦言,过去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环保不守法是常态,今后要把这个常态反过来,守法是底线。“今后要在新环保法的执行中继续细化配套设施,重在加强执法。”从陕西的这张天价罚单可看出,环保部门确实一改以往执法过松过软的钝态,变得强硬。如果环保部门都敢出重拳,动真格,污染企业就不敢任性,越任性越需承担严重后果。

  不过,慢言环保部门在这场“较劲”中已经大获全胜,这张天价罚单的命运尚待观察。由于涉事企业有雄厚的政商背景,它拒不缴纳罚款怎么办?环保部门当然并非无计可施。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对于拒不改正者,可对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换言之,环保部门应该丰富执法手段,不能停留于简单的罚款,更要采取更有力、有效的措施。

  有个细节是,3月底,环保部门第三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所有违法行为依然如故,甚至还发现了新的水污染问题。如果执法部门早就行动,强制要求企业整改,或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拘留措施,新的水污染问题或可避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过,“多年来,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数量不少,但环境质量越来越差,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如果违法成本过低,就是变相鼓励违法。天价罚单是一种宣示,也是一种立场,它所释放的执法逻辑就在于,罚款不是儿戏,要罚得你肉疼,罚得你不敢无动于衷。如果继续视为耳旁风,就面临更严厉的执法手段。如此一来,环保执法就更有震慑力。法律界有句名言:“法律不得使违法者通过违法行为而获利。”当污染企业付出难以逃脱的违法成本,他们才不会再无视法律。

  新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环保部门开出天价罚单,迈出了可圈可点的第一步,接下来应有下文。比如,如何收缴罚款,如何处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如何排除干扰,就需要相关执法部门联合行动,不徇私情。无论怎么说,这起天价罚款事件是对新环保法的最好检验,它是一块试金石,如果顺利推进,必能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如果虎头蛇尾,必重创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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