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改革要能惠及每一个普通患者
2015-05-06    作者:寇宇龙    来源:红网(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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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5月5日新华网)

  取消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从医疗机构和制药企业的角度都有着不同的解读。而对于老百姓而言,最关心的当然是药价会不会上涨?对此,发改委回应称,大部分药品的价格不会上涨。药价改革不增加患者的负担,当然是最基本的前提,置于医疗成本依然过高的现实背景下,取消政府定价,无疑对现有的医疗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呼唤着真正透明公开的药品定价规则的形成。

  首先,大部分药品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开,而是对监管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之前,77%的药品已经实现了市场定价,而此次的改革,除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其他绝大多数药品都将实现市场定价。药品若能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自然会实现合理的定价。问题是,在以药养医难以根除的情况下,药品招标存在很大漏洞,药品产业链存在诸多灰色利益,这势必会影响药品正常定价机制的形成,从而导致药价过高。

  因此,与取消政府定价同时的是,药价监管须有一次彻底的升级。监管者应成为市场规则的守护者,对存在的监管不力和贪腐行为,也应严厉惩治。去年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在华行贿被判处巨额罚单,据案情披露,一些医药监管人员也在受贿名单之列,但对受贿者的惩处却远谈不上严厉,甚至受贿者都有哪些也难以让人知晓。显然,在药价改革的同时,监管者自身就需要一场改革,最起码要铲断以往的利益纠葛。

  其次,实现药价市场化,必须得让患者拥有足够的发言权。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患者与药品的出售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信息不对等,这就要求在药品的定价过程中,要有专业人士为患者说话。在医疗保障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医保机构往往就是患者利益的代言人,因为大部分的医药费都要由医保机构最终埋单,所以医保机构不会任由药企在定价上自说自话,而会充分使用发言权,使得药价处在合理区间。

  相比之下,我们目前还没有强有力的患者代言人。在全面实行药品市场定价后,这一角色显然不能长期空缺,医疗保障机构应为此努力,此外也可以考虑让一些民间医药组织参与到药品定价中来,以实现定价机制的公开与透明。

  当然,还有关键的一点在于,根治以药养医才能最大限度剔除药价的虚高部分,真正惠及广大患者。而实现这一点,则有待于政府持续加大公共医疗的投入,并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试想,少一个“百房院长”这样的巨贪,将能为患者减少多少医疗成本?

  药价改革最终要能惠及每一个普通患者,唯有如此,改革的目标才算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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