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景区顽疾需要有力的常态监督
2015-04-03    作者:寇宇龙(陕西职员)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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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上午,国家旅游局通报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景区被摘牌;山西忻州五台山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沈阳植物园景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还有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33家旅行社停业整顿。(4月2日新华网)

  近些年来,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整体提高,旅游出行的需求也持续高涨。与人们频繁的出行脚步相伴的是,越来越多的景区加入到了A级景区行列,因为成为A级景区,无疑就有了吸引客源的招牌。然而,在A级景区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景区整体上的服务质量却不见得都有所进步,尤其是一些景区急功近利般地发展,不但服务越来越糟,而且还乱改乱建,肆意破坏生态环境。这种背景下,国家旅游局展开整治行动,并对某些景区果断摘牌,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这次的治理行动,主要针对的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很显然,这些行为都是长期存在于旅游市场的顽疾。在此之前也曾进行过多次整治,但仍难杜绝。比如,新修订的《旅游法》对强迫消费作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在实施以后,强迫消费有所收敛,但有的却在变着法儿进行,这在一些所谓“低价团”旅游项目中十分常见。法律条文未能完全发威,是因为在现实中严格执法仍未成为常态。同样的,一次整治行动的震慑力是有限的,如不能实现常态的监督与管理,则这些顽疾还会继续存在。

  相比于监管部门自上而下的审视,游客才是旅游服务最直接的感受者,拥有对旅游服务作出评价最直观、最真实的视角。但显然,就目前而言,旅游服务好不好,游客仍没有多少话语权。就拿景区的星级评定而言,是由官方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评定的。至于游客的评价,几乎不占什么分量。若景区的星级评定不仅是依据国家标准这样的硬性规定,还能充分纳入游客的评价。那么,景区的管理者才会在保护游客权益上动真格,以获得后者的好评。

  此外,景区的公益属性也有待还原。不少景区都是来自大自然的遗产,本应全民所有,但在景区患上门票依赖症后,票价连连上涨,并广为公众诟病。不少景区管理者,还对景区内经营者的宰客和强迫消费行为视若不见,在这些乱象的背后,如提成、回扣等灰色产业链则在不断延伸。因为利欲熏心,旅游产业各个环节都在失守,游客成了待宰的羔羊。旅游市场上存在的顽疾,大多因利欲而起。让景区回归公益属性,是根除旅游顽疾的必由路径。

  整治景区顽疾,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在专项行动过后,还需要有力的常态监督。不仅是监管部门自上而下的监督,还应赋予游客充分的监督权,让游客的评价和对服务的满意度成为景区评定的重要依据。当然,最重要的是,景区管理者和地方政府需重温一个常识:绝不能将大自然的馈赠变成少数人的摇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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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阅读:
· 光是警告违规A级景区还不够
· 景区摘牌 原因不妨公开
· 10家5A级旅游景区遭警告 12家旅行社被吊证
· 全国44家A级旅游景区被摘牌
· [经济参考微话题]景区“借佛敛财”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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