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束的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确定明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有力度。什么才叫有力度?个人理解就是在积极的基础上更加合理规范透明,更有针对性,力度大小有赖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程度。
积极的财政政策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支出,扩大财政赤字率,对于2015年的赤字率,专家们的看法基本是扩大至2.5%左右。而要维持经济一定速度的增长,也需要加大对基础设施等的投资,政府需要保持一定的债务规模。税收方面,继续实施减税减费政策等。
要有力度则是对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财政支出增量的同时,更多地把钱花在刀刃上。如在基建投资方面,需要更多地加强投资的科学性、民主性、合理性,优化投资组合,提升投资效益;在税收改革方面,应根据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需要,有打压有扶持,对不同行业税率进行不同设计。
有力度,也对现在的积极财政政策提出了更多挑战,如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根据财政部最新数据,今年12月份还有近2.7万亿的财政预算资金可花。尽管,在“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压制之下,或将迎来的年底“突击花钱”乱象,不会出现太多的三公经费支出,也很难出现大规模的“小金库”顶风作案。但是,在实体经济持续不景气之下,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恐怕很难抑制住投资刺激冲动,这也容易造成资金浪费、滋生腐败,对经济无法起到好的牵引促进作用。
年末突击花钱现象,体现出的是财政预算安排的不平衡,不合理。2015年起,新的《预算法》将要实行,新《预算法》通过设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形式上对财政年底“突击花钱”构成了约束,最终成效如何还有待观察,但它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度的保障之一。
实际上,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有力度,就离不开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程度也决定了力度的大小。
目前来看,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空间依然有很大,如在预算改革中,对一般公共预算方面的规定很详实,但是对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内容不够详实,而这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比如腐败问题更多出现在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预算上,审计署披露出来的资金闲置、浪费、截留等问题,也都体现在这个方面。此外,我国在财政法制方面也存在很大缺位,没有财政基本法,转移支付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