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彩票事业成为“狗不理”
2014-12-09    作者:刘运喜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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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针对彩票资金展开大范围审计。官方数据显示,我国启动彩票事业20多年来,发行规模已累计达1.7万亿元。“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多地对彩票的发行费和公益金标准、去向均模糊不清。(12月8日《北京晨报》)

  彩票事业属于公益事业,彩票资金应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于公益活动,这本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可是记者调查却发现,多地彩票的发行费和公益金标准、去向均模糊不清。这就不得不让人发出疑问:彩票资金去哪了?

  据了解,福利彩票公益金一半上缴中央财政,一半留在地方。上缴中央部分应按比例分配至社保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留在地方的,必须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5类公益事业。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公益金却使用效率低下,或在“睡大觉”或沦为“小金库”。

  彩票发行存在腐败行为,本应用于公益的彩票资金却被用来修建办公大楼,购买豪华游艇,支付工资、奖金、办公经费等,严重背离了彩票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按照规定,随着彩票销量迅速增加,发行费标准应随之降低。然而在发行中,“标准随规模降低”这一政策要求并未得到落实,使用中存在许多“操作空间”。

  彩票资金使用只有符合公益目的,才具有现实意义,才能得到彩民支持。为了确保彩票资金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笔者认为,首先要从制度上严格规范。由政府统筹,实行市场化改革、管办分离,使彩票事业与行政部门脱钩,从而防止出现监守自盗现象。其次要加强对彩票奖金的使用监管。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彩票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彩票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再次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介入。根据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司法机关审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后依法治彩。建议探索彩票事业立法,将彩票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加强对彩票事业的监督管理。

  总之,彩票资金属于公益金,其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公益目的,不能损害公益形象。否则,一旦彩票事业失信于人,极可能成为“狗不理”,陷入无人问津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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