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9日上市,到11月12日收盘共收获连续24个涨停板,创下新的涨停纪录的兰石重装,昨日终于终结了其连续涨停的纪录。然而,审视兰石重装的一路“疯牛”之旅,却有太多值得反思之处。
2014年10月9日,兰石重装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仅1.68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1.73倍。而据统计数据显示,同期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为35.47倍。也就说,从发行价的设定来看,兰石重装较同行业公司已出现一定程度的低估。如此看来,兰石重装受到资金的追捧,也在情理之中。
定价低估,自有市场调整。在新股发行新政出台之前,虽然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停幅限制助长了炒作之风,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在多方资金力量互相制衡之下产生的首日收盘价,往往给日后的股价运行创造了一个较为符合自身内在价值的运行基调。
因为不设定涨跌幅限制,若有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出价过高,一旦股价在首日交易时间内大幅回落,马上面临严重的浮亏。所以,虽然在新股发行改革之前,诸多新股上市首日的涨幅远超现今,但在随后连续交易日的市场表现,其实并不离谱。
目前看似合理的新股定价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是行政力量控制的结果。两个交易所的新股上市规则,规定了新股上市首日的最大涨幅就是44%。新股上市首日的表现不是市场的真实表现。
在这样的规定之下,利益最大化的大资金盈利模式,就是在“打新”同时,直接按照首日连续竞价的最高价格上限,以“涨停价”哄抬股价。从市场投机的角度看,利用新股上市的交易规则,在机构配售股遭遇锁仓的背景之下,只需少量资金就可以将股价爆炒。
客观地说,正是由于44%的首日最高涨幅限制,远不能反映股票自身的投资价值,致使新股爆炒行为,从改革之前的首日爆炒,演变为现今第二个交易日之后的连续爆炒。
尤其对于发行价仅为1.68元,总股本不超过6亿股的兰石重装来说,更成为嗜血资本的表演舞台。
监管部门限制炒作新股的初衷是绝对正确的,对发行价及首日涨幅的限制也抑制了上市公司超募现象的蔓延。然而,由于整个新股发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并未形成体系,仅在发行环节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难免顾此失彼。
在资本市场上,市场和政策的边界虽然并不十分清晰,却需要双方的各司其职。“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如果“上帝”的手伸得过长,难免行“撒旦”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