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改重在解决政企不分
2014-09-26    作者:李锦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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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连续引发热议。事实上,近10年来,社会以及公众对央企发放巨额薪酬意见很大。主要原因是国企高管既有官员身份,又要求像外资企业那样拿天价薪酬。
  诚然,企业应该按市场化原则办事。问题是,一部分企业高管是官员任命调任来的,还频频转任回官员“官商通吃”。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负责人,本质上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干部,他们的“竞争对手”或“替代者”不是国际、国内企业家市场中的职业经理人,而是行政职务相当的公务员性质的“国家干部”。他们的薪酬水平较公务员多得不是一丁半点。目前副部级公务员的年平均薪酬水平大致是10多万元,而部分央企负责人的年薪酬水平达到100多万元,两者收入差距太大了。
  完善中央管理企业薪酬制度,应当找准“参照系”。央企高管薪酬管理要从分类开始,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一是将国企分为竞争性公司和公益性、保障性企业,竞争性企业参照市场标准并略低于市场,其余参照公务员薪酬标准;二是将高管分为组织任命和市场竞聘两种,前者略高于公务员标准,后者参考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三是将国企高管分为职业经理人与出资人代表,前者参照市场标准并略低于市场,后者参照公务员薪酬标准,并略高于公务员薪酬标准。而具体到某一央企,也要进行细分。以石油企业为例,石油开采是垄断的,但管道运输和销售则是市场的。笔者提出的原则,是依据政企分开与市场化方向来确定的。
  在此基础上,可以为央企高管薪酬划定三条坐标:一是贡献激励,不能旱涝保收;二是风险激励,弄清楚企业盈利从哪儿来;三是身份激励,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要比体制内“空降”干部,报酬更丰厚、更体面。
  央企薪酬改革的重点,是要先弄清央企高管是不是官员。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次央企薪酬改革强调,“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差异化,不搞一刀切,是一大进步,只有明确分类,找到差异,才能把市场和政府分开,让市场的回归市场,让代表政府监管的回归公务人员本色,这样就能真正解决国企高管薪酬难题。
  但是,目前央企高管薪酬改革仍有政企不分之嫌,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央企分类还没有完成,中国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市场与队伍也没有形成,体制内公务员和职业经理人之间没有区分。央企高管薪酬削减到现有的30%左右,改革结果是薪酬数量上减少,而性质上没有改变。“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很难实现,似乎暂时只是一种理想。其背后反映出国企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市场与政府难分、国有企业角色难以明确。我国仍处于市场化经济的过渡阶段,两元特性决定了“市场化的薪酬用在任命制的干部身上”的错位,改革便是解决这个错位。而目前阶段的改革,可以视为第一阶段的改革;待条件成熟时,再组织一次以效率为主的改革,可以视为第二阶段的改革。因此,目前的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具有过渡性阶段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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