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银行“不良双升” 应有新常态思维
2014-09-09    作者:王勇(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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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A股16家上市银行中报全部出齐。尽管今年上半年这16家银行合计赚得6849亿元,平均净利润增幅为13.85%。但与之相伴的是,银行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增大,16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都较上年末有所增加,其中15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这意味着,除了利润增速放缓,银行还必须面对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不良双升”的考验。不过,笔者认为,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形势下,治理银行“不良双升”也应有“新常态”思维和政策。

  银行经营直面经济“新常态”

  今年以来,商业银行经营的形势已经发生明显的变化,即与过去30多年的高速增长相比,如今中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之“新”,意味着不同以往;新常态之“常”,意味着相对稳定,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速度适宜、结构优化、社会和谐。进入新常态,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已经或即将发生诸多重大转变,经济增长将与过去30多年10%左右的高速度基本告别,与传统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粗放增长模式基本告别。所以,面对“新常态”,就要从昔日的国内生产总值崇拜和速度情结中挣脱出来,不再简单地以增长论英雄,坚持稳增长不是重回高增长,上速度不能留下后遗症。

  为此,未来的经济增长要一改传统的高投资、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的“四高”和低产出、低效率的“两低”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转变为适度投资、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以及高效率的“三低一高一适度”的集约型增长模式,淡化经济增速,通过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强化经济质量和效益,追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要做到这些,根本要靠创新宏观调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使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相互融合、相互激发,让中国能够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保持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如此一来,传统的动辄刺激经济的做法可能不再适用。换言之,当前的中国经济只要不是出现了衰退,就不能搞所谓经济刺激政策。所以,银行经营也必须直面经济“新常态”的环境。

  对“不良双升”应辩证看待

  国际经验显示,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有周期性波动特点,并且与宏观经济周期有较强正向相关性。经济上行周期,信贷规模顺周期扩张行为形成“涨潮效应”,却对日后银行资产质量造成很大压力;一旦经济进入下行周期,“落潮效应”显现,资产价格高位回落往往成为资产质量下降甚至恶化的导火索,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是最典型的情形,波及面最为广泛,影响最为深远。

  目前,我国经济正在经历下行周期,不过,并不是像西方国家那样从繁荣到危机那种“过山车”似的周期性调整,而是通过主动引导经济换挡,促使增速适度放缓,同时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追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转型、调整期,银行信贷资产规模和结构自然都要有适应性的调整,此时信贷资产质量下降是符合经济金融周期规律的正常现象。

  换言之,这个特殊时期非要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时时达标,处处达标,甚至不断向上,是不现实的。

  当然,“潮水效应”的影响力也不可忽视。也正是在调结构、转方式的关键时期,有些商业银行处理不好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不能有效把握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急功近利,违规进行金融同业、影子银行、房地产融资等不规范经营,在获得短期高收益的同时,聚集了各种金融风险,形成各种不良贷款。同时,新增不良贷款的区域多来自于外向型的沿海地区,包括珠三角、江浙等地。从行业分布情况看,由于贷款投向有色金属、船舶制造、钢铁、钢贸、煤炭、光伏等产能过剩行业,形成不良贷款。更重要的是,进入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行业风险暴露,开发贷已成为银行主要风险点之一,监管层也就此多次提示风险,而这在上市银行资产质量中已经有所体现,部分银行涉房贷款质量均有不同程度下滑。

  解决“不良双升”需多策并举

  首先,管理层可继续加强定向调控,适当下调小微贷款、三农贷款达标银行的存准率和定向再贷款利率,改进存贷比管理办法等等。在这些方面,相关政策已作出部署,并正在贯彻实施。对于因调结构形成的不良贷款上升,应适度放松考核条件。通过上述差异化的调控和监管措施改革,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

  其次,那些符合政府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产业或项目,管理层应一如既往地鼓励和支持,在这方面形成的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应得到包容性解决;反之,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信贷政策并且还严重违规经营的产业或项目,必须限制其发展空间或不允许其发展,在这方面形成的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则一定要加强监管,并责令银行限期整改。

  再次,随着更多不良资产的暴露,应加快其核销。对于此项工作,近40日内,银监会高层领导已经三次提出相关要求,应尽量避免高拨备与高不良并存,账销案存,轻装前行。银监会也已经提出,商业银行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根据实际风险承担对各类非标债权业务计提资本和拨备,并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另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证券化将银行业持有的风险资产真实出售给广大投资者,盘活银行信贷资金存量,增加信贷增量,释放银行再补充资本压力,并学会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变成常规化资产管理工具,以便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运作质量。同时,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上,将有效信贷向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用于“三农”、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等建设。唯有如此,方能从根本上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需要,有效治理银行“不良双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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