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断“小金库”财路,先把权力管住
2014-08-12    作者:顾骏(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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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审计署上月底联合发文,决定从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重点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说得简单些,就是“吃皇粮”还攒私房钱的机关和单位,都在被查之列。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在全国范围内,形形色色的“小金库”资金规模到底有多大,谁都没有个准,就好像太太从来不知道先生到底藏了多少私房钱一样:要搞得清楚,还叫私房钱吗?

  据国家审计署官员透露,1998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资金1406亿元,平均每年超过165亿元,其中2006年上半年高达130亿元。以审计机关每年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覆盖面约为20%计算,这期间全国所有机关和国有单位每年发生的“小金库”资金平均超过800亿元。如此巨额资金本来就够惊人的,近年来随着财政收支的增长,“小金库”的行情也水涨船高,日趋常态化。

  正如私房钱不会用于家庭支出,先生只会一人独享,“小金库”里资金同样只会用于职工福利、招待支出等“化公为私”的场合。因为可以私用,所以有些单位机关不惜采用开列虚假合同,使用虚假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注入“小金库”。“小金库”不但掩饰了“贪污公款”的实质,还造成公权力机构的腐化倾向。而“小金库”往往难以查处,因为在部门范围内,这种行为往往得到“集体认可”,分享者众,所以,最后板子不知道该打在谁身上。2011年公开报道全国查出5.8万余个“小金库”,但满打满算只处理了数千人,其中受到司法处理的只有区区623人,占比1%多一点。“严于律己”做不到,“宽以待人”却蔚然成风,无怪乎“小金库”四处开花、茁壮成长。

  鉴于“小金库”有增无减,有专家提出,需要多管齐下来解决问题,包括健全财务制度,使财政收支更加透明,从源头截住“小金库”资金的来源; 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资金流全部实现信息化和电子货币化,堵住现金收支便于作假的漏洞;抓紧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措施还要继续加强,杜绝违规的消费渠道; 以及恢复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制度,尤其是恢复单位间的互查方式,对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等等。

  专家设想貌似很周全,可是,这些措施不但早被想到,而且在正式文件中已多次申明。专家何不追问下,为什么“小金库”总是“春风吹又生”?有三个最重要的原因未见专家提起:一是到现在为止,所有的治理都是行政体制内自己查自己—左手管右手,能管住吗?二是有些公权力机构以各种名目乱收费,屡禁不止。既然“吃上了皇粮”,所提供的服务自然应该免费,怎么还可以收费,而且价格竟然高于市场?三是部分机关和单位财政拨款不足,尤其在供养人员过多的情况下,“创收”成了弥补资金缺口的正常手段,多收多占多分也就难以避免。只要这三个问题不解决,“小金库”的资金必定源源不断,设立“小金库”者的胆子必定越来越大。

  所以,只要权力还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只要对政府收支的约束还无法完全到位,只要财政拨款仍有缺口,一些国家机关和国有单位要靠“创收”解决部分经费,只要社会对公务支出的监督还若有若无,“小金库”就不会彻底消失,因为再大的麻烦也阻挡不了“小金库”得利者的“情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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