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收费新规银行不能装糊涂
2014-08-06    作者:刘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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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份,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社会关注的商业银行收费项目做出新的规定,对银行的13项服务重新定价,并均有所下调,同时有条件地免收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为客户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下调个人转账汇款手续费等。8月1日是这“13项收费规定”执行第一天,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银行落实不彻底,甚至没有明确的公示与通知。(《人民日报》)
  银行相关收费过多过滥的问题,一直饱受诟病。因此,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下调银行相关服务手续费、年费等,对银行客户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但相关要求从政策规定层面落到实处,真正让银行客户受益,显然还需要依赖于两个条件:
  一是银行对相关规定不打折扣地执行、贯彻与落实。比如相关手续费下调,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2月份下发的文件,8月1日才正式实施,这中间已经预留了半年时间,以便银行做好相关系统升级、工作人员培训、新制度学习与落实等准备工作。但一些银行在新规定执行第一天,表现明显有些仓促,有些按规定已经可以免费的项目,竟然还无法办理免费。这种执行上的滞后性,有系统、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显然也有银行主观方面执行不积极的态度。
  二是银行手续费等下调,在银行与银行客户间,信息应对称且要充分透明。银行有必要公示下调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特别是那些需要银行客户主动前来办理,才能够享受到免费服务的项目。不能因为需要客户主动申请而尚未申请,就主观地认为客户愿意缴纳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等费用。
  “13项收费新规”对银行一些不合理收费的改革和要求,事实上并不彻底。比如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直接取消即可。但规定却设置了“客户可以申请免费”这个条件,给相关费用的继续收取留下一个“尾巴”。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相关信息的公开、通知工作是否到位,就成了银行客户能否受益于“13项收费规定”的关键。对此,一些银行切莫揣着明白装糊涂,利用消费者对相关信息掌握不充分等漏洞,不尽告知与通知义务,浑水摸鱼地继续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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