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重典”重在落实
2014-06-25   作者:陈怀瑜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据《新京报》报道,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将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原法颁布于2009年,实施仅5年即面临大修。本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多数修改内容延续了送审稿的思路,比如坚持“重典治乱”,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政府失职将被问责。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这话国人喊了许多年,从中亦可窥见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而五年前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随着市场形势的快速变化,很快又要对其修订,也说明了我国依法治理食品安全的决心。该法奠定了我国食品经营和监督规范的基础。但是,我们不能仅仅着眼于“有法可依”,更要注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落实,食品安全法才能落地有声、受人尊崇。
  笔者从事市场监管职业,对多年来我国基层食品法规的落实,深有感触:并非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法规多么滞后,而是法规落实往往打上折扣,无法完全实现法规制订之初衷、目的和预期。原因主要有:一是与社会诚信等道德水准有待提升关系很大。当下社会转型期,人们思想多元,道德水准、法治水平等参差不齐,诚信等道德水平不高。这种社会局面给个别投机分子不顾经营道德和社会道德可乘之机,钻违法成本低的法律空子。二是政府管理机制上的矛盾与摇摆。此前,我国为摆脱市场开放后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弊端,将监管食品的主要部门工商、质监,实行垂直管理到省的体制。这样做虽有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却也因此形成了地方政府食品监管职权与监管责任“两张皮”的现象,造成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的一定程度缺失。三是将食品监管责任分段式划归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等监管部门,造成了一定程度上各方的推诿扯皮现象,继而影响了食品监管的效力和力度。
  如今,国家体制改革中,将食品监管机制再度下放至地方政府,要求当地政府的食品监管权力与责任统一,并要求食品生产、流通等领域一站式监管,进一步理顺了体制关系。这些,确实给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法治基础和前提。可是,要想真正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的仍然要看落实。其一,仍要切实解决地方政府长期以来依然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笔者在现实执法办案中,可以说几乎件件案子都可能遇到说情者,其中来自政府保护的说情最具影响力;其次,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想让说情风全部退潮,也许一时还不现实。这就要求国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让全社会人人知晓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重典严罚”性,让法治的力量消弭说情风炽烈的影响——当法治思想和意识深入人心时,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自觉性才会形成。第三,关注市场契约精神、社会诚信道德思想的宣扬和形成,也是落实食品安全法规的重要前提与保障。比如社会黑名单库的建立与落实,就非常有利于食品安全理念与道德思想的形成。
  法规毕竟只是一些死的条文,只有当它们深入人心,形成自觉理念,并能切实落实到位时,才能形成对食品安全法规的敬仰和尊重,人们才会主动遵守,经营与监管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食品安全法修订 重塑分段监管体系 2014-06-24
· 食品安全法面临大修 拟增地方政府责任人引咎辞职 2014-06-24
·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最严监管保舌尖安全 2014-06-24
· 食品安全法典首次大修 做地沟油食品拟至少罚15万 2014-06-24
· 最严食品安全法托住道德底线 2014-05-16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