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限购无需成公开的秘密
2014-06-11   作者:徐立凡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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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日前在微博上称,从中介内部获取的消息,即日起,沈阳限购取消,本地人和外地人可购多套住宅。经媒体查证,这一消息被多个消息源确认,唯独缺乏官方正式回应。

  缺乏官方证实无非两种可能,一是消息属实,二是消息不实。假如消息不实,从维护当地楼市的正常秩序出发,政府部门有必要出面辟谣。但假如消息是真的,当地部门的沉默,就太耐人寻味了。

  耐人寻味之处在于,它凸现了地方政府部门的某种尴尬。从政策面看,尽管楼市调控从强调价格调控转向强调长效调控,从一刀切式的调控转向分类调控,但限购作为曾被反复强调的刚性措施在被废止前就仍具有效力。因此,地方政府必须维持遵守相关规定的立场。但另一方面,随着楼市转淡,不少地方政府正受到空前的财政压力。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下降4成,即是一例。在现有财政收入模式下,地方政府又不得不回归发展楼市以缓解财政压力的老路。于是,悄悄放宽楼市调控的尺度,只做不说,就成为可理解的选择。

  实际上,对于取消限购,无需刻意打造成“公开的秘密”。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政府部门任何政策的出台或变更,都应有一定的依据。即使现在是楼市调控调整的微妙时期,明着变更也比暗着改变有益得多。暗着改变政策,尽管可以避免与现行楼市调控政策明着掐架的风险,但可能得承担市场陷入信息混乱和预期混乱的风险。透明的市场往往也是稳定的市场。楼市政策不透明,其演变也未必能遂地方政府的意。另一方面,面对利益构成复杂的楼市,不可能有万能药。限购本身也不是万能药,相反,因为行政干预过于强烈,倒可能扭曲正常的市场供求关系。

  实际上,自无锡、南宁、天津等地打擦边球以来,地方楼市调控政策出现分化就已几乎不可避免。唯一的悬念就是谁直接取消限购。总会有楼房高库存且财政压力大的城市,率先吃螃蟹。即使不是沈阳,也会有其他城市涌出来。

  取不取消限购,都与道德无关,而与现实的财政账有关。因此,对错不宜轻下结论。真正值得考量的是,该不该把取消限购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当然应该。地区不同决定了楼市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地方政府对楼市诉求的差异。地方做决定更有针对性。中央层面,把好货币这个总闸门就行。货币不泛滥,调控再放松也效果有限。与此同时,还应该列出一个名单来,明确重点城市中哪些暂不宜放开,以符合控制特大城市人口的政策要求。

  当地方得到更多楼市调控权力时,责任也相应增加了。关键在于,如何让地方政府的责任兑现与卖地收入的兑现一样明确。显然,只能依靠财税制度改革做到这一点。现在,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即将出台。地方打破限购的冲动,提醒着财税改革不要落后。如此,取消限购的冲击才可能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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