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监会要求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基金、资产交易平台等开展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下称“非标资产”)投资业务进行规范和清理。笔者认为,在货币政策定向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宽松的情况下,管理层强化它们对于非标资产的投资监管,有利于引导更多资金流向政策期望扶持的“三农”领域,从而强化金融服务农村经济的能力。笔者预计,该政策之后很可能还会更进一步出台规范银行非标资产投资的有关规定,这在促进银行防范风险的同时,也更有利于货币政策的精准发力,更好地服务好实体经济。
在目前农村中小商业银行受益于货币政策定向宽松之际,银监会的上述规定一方面有利于防范投资非标资产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导优化资金的投向,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而笔者认为,规定并不是孤立的政策,考虑到以下因素,普遍适用于银行同业融资管理,用来约束银行非标投资的相关办法也很可能随后出台。
首先,目前商业银行仍有较强的非标资产扩张冲动。如尽管受去年下半年利率高企的影响,银行普遍逐步降低了同业杠杆,由此使得买入返售下的非标资产有明显减少。但今年以来,伴随着利率的走低,银行投资非标资产的热情又有所回升,如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中的股权及其他投资科目较大程度上,代表了银行自营投资表内非标的情况,该金额从去年6月的3.3万亿上升至今年3月的5.12万亿,这无疑表明银行投资项下的非标资产增速并未放缓,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同业融资的监管。
其次,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出台的时机逐渐成熟。如由于过去积累的规模过大,以兴业银行为例,截至去年底的表内类信贷非标已接近万亿规模,占比总资产已经超过25%,出于稳定金融市场的考虑,同业融资管理办法采取了更为稳妥的方式推进,而今年以来的一系列政策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此次银监会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投资非标资产的规范,也很可能是银监会循序推进同业融资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步骤,而这也将为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最终实施统一适用的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创造条件。
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往往利用同业拆入的资金购买同业的买入返售资产,它们投资非标受限后,必然也会减少从大行的资金拆入,大行的同业资产业务自然就会萎缩。在同业融资业务链条中,它们还往往是买入返售业务过程中的过桥机构,充当了将信托受益权转化为同业资产的作用,它们投资非标的受限也必然会增加大行开展买入返售非标的成本,大行的非标业务也不得不现在就要主动调整,降低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同业融资规模。
笔者认为,上述规定的出台很可能是适用更广的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将要出台的“前奏”,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出台也将渐行渐近。而考虑到监管政策需要更多与货币政策相互协调,确保宽松货币政策释放的流动性更多流向政策扶持的领域,而不是传统非标的投向领域,最后政策出台的时机也很可能选择在央行今年需要进一步放松货币政策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