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 别给财产转移留时间
2014-04-23   作者:冯海宁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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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进入倒计时。从2014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了比较明确的时间表:2014年建立基础制度;2015年推进实施过渡;2016年制度全面实施;2018年前体系基本形成。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建立,为何要等到2016年才全面实施?这是很多人十分不解的问题,因为这两三年时间很容易变成某些人转移、处置不动产的时间。在笔者看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从出台到全面实施,尽管中间有大量准备工作要做,但完全不必等到2016年才全面实施,理应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进度。

  这项工作费时较长,笔者猜测不外乎以下三个原因:一是在技术层面,相关部门目前各是各的登记系统,完成技术统一需要一个过程;二是不动产登记目前是相关部门各负责一块,打破部门利益、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也需要一个过程;三是土地、森林等领域的登记目前都有各自法律,需要时间来修改相关法律。显然,这些工作都有一定难度。比如说“部门利益”,不动产统一登记至少涉及三种部门利益:影响相关部门的权力;影响相关部门的收费;影响相关部门的人员安排。预留出一定时间用来清除各种“路障”,似乎可以理解。

  但是,在笔者看来,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必须快马加鞭,少给或者不给某些人转移财产留下时间,如果一些来源不明的财产在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顺利完成了转移,就会导致不少贪腐官员“安全”逃脱。因此,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时间越早越好。如果做不到提前在全国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那么,就应该在条件成熟的部分城市率先全面实施。如果做不到早日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那也不妨先从部分领域入手。比如说,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而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只要有关部门下决心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与房屋很容易完成统一登记。

  在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还有一个办法可以减少某些人转移财产,那就是舆论监督、纪检部门等紧盯不动产交易的各个环节。在传出住房信息联网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消息以来,就不时传出某些公务人员大量转让房产等信息,如果紧盯交易环节,很可能会发现不少腐败线索,防止不明来源财产被“洗白”。

  尽管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值得肯定,但漫长的实施过程让公众忧虑。在笔者看来,清除“路障”过程太漫长,折射出有关方面在处理此事时决心还不够大,从制度出台到全面实施,中间两三年时间似乎是有意给某些人转移财产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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