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让记者向车马费说不
2014-04-21   作者:孙勇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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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媒体人士的微信圈内,一则消息颇受关注。该消息称,在2014年北京车展媒体日当天,有执法人员身穿便衣到场巡查,如果看到有企业为媒体记者发放“车马费”,就会视为贿赂。而收受“车马费”的记者,其行为就带有受贿的性质了。

  “车马费”广泛存在社会各行业之中,是出场费、演讲费、代言费、辛苦费等酬劳的别称,其委婉的称呼方式,为授受双方涂上了一层人际关系的润滑剂。这是汉语修辞学的妙用。在商业社会,“车马费”的存在有其合理性。

  但是,对于某些特殊的职业来说,“车马费”是碰不得的,必须予以隔离。公共媒体的记者恰恰属于这一类特殊的职业。

  公共媒体赖以生存的根基,在于其公正、客观的新闻报道,以及由此而建立的社会公信力。作为供职于公共媒体的记者,在从事新闻报道工作时,当以客观、公正为基本的职业准则。这就要求,对于报道的对象,记者决不能与其有利益上的瓜葛。

  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软”,记者一旦接受报道对象所提供的“车马费”,手中的笔难免失去客观、公正的重心,做出有利于报道对象的倾斜,从而让自己由公众的“耳目”蜕变为服务于特定报道对象的“托儿”。这种现象如果蔓延开来,公权私用,无疑会对公共媒体的社会公信力造成致命的伤害。

  一般情况下,单项公关活动给每个到场记者支付的“车马费”不多,从几十元、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在一些记者看来,这类“车马费”无非是有关方面感谢记者拨冗到场的“小意思”,属于正常的人情抚慰,无关行贿受贿,因此欣然笑纳。但正是这种“以恶小而为之”的心理与行动,久而久之,让一些记者对“车马费”上瘾,自觉或不自觉地与特定报道对象结成了隐秘的利益同盟。

  人性是有弱点的,记者亦然。作为一种柔性的公关手段,“车马费”攻陷记者心理防线的概率不低。在媒体竞争激烈、从业人员普遍收入不高的当下,部分记者甚至将“车马费”视为自己改善生活状况的必要补充。因此,刹住记者收受“车马费”的歪风必须多管齐下。除了督促记者自我约束、加强行业自律外,还须在构建制度防火墙、引入公众监督方面多下功夫。这次北京车展,执法人员到场巡查,可视为狠刹记者收受“车马费”歪风的有益探索,类似的探索如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将是公共媒体健康发展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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