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竞争切勿只为自身利益
2014-04-08   作者:曹中铭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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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证监会表示,首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在沪深市场之间自主选择上市地,不与企业公开发行股数多少挂钩。这表明,沿袭了多年根据公开发行股数多少划分上市地的做法将被彻底摒弃。由首发企业自主选择上市地点,也更符合监管部门一直大力推崇的市场化精神。
  首发企业选择何地上市,此前曾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如上海企业一般选择沪市,深圳企业一般选择深市,后来根据沪深市场功能与定位的不同划分,首发5000万股以下的,原则上在深市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5000万至8000万股的,由其自主选择上市地,8000万股及以上的在沪市上市。正是因为有此“原则性”的规定,大盘央企、蓝筹股的上市潮曾为沪市带来了辉煌,而随着股市步入低迷,大型央企上市资源的逐渐枯竭,以及创业板的推出与中小盘重新受到追捧,深强沪弱的格局再次在市场上重现。
  其实,无论是此前上交所欲在蓝筹股先试T+0也好,还是此后欲推出战略新兴产业板也好,都存在活跃市场、提振人气的意味,同样不乏与深交所进行竞争的意味。由于IPO排队企业积压严重,也由于今年中国证监会要研究注册制改革等多方面的原因,那些排队靠后且欲在深交所挂牌的企业要想上市,不是短期内能够完成的,而自主选择上市地则为这些企业实现早日上市提供了可能,因此,此新规则亦不无监管部门呵护沪市的成分在内,而中国证监会审核部门将按照沪深交易所均衡的原则开展首发审核工作则为此提供了注脚。
  与深交所的朝气蓬勃相比,这几年的上交所无疑是郁闷的。新挂牌的上市公司数量少,被大资金、大机构逐渐抛弃,交投不活跃,成交量被深市远远地抛在后面。所有这一切,最终会影响到上交所本身的利益。毕竟,上市公司每年上交的费用、交易费用带来的收入是惊人的。而按照目前的态势,如果不做任何的改变,上交所亦存在被“边缘化”的风险。
  历史上,沪深交易所展开过多次的竞争。毫无疑问,两大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受益的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并最终惠及整个资本市场。推T+0、推战略新兴产业板、首发企业自主选择上市地等,在上交所与深交所展开竞争的同时,为了自身的利益本无可厚非,但眼里却不能只盯着利益。
  交易所之间的竞争除了利益之争外,笔者以为不能忽略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之争。长期以来,制度建设一直是A股市场的一大软肋,个中当然也包括沪深交易所在内。没有完善的制度建设保驾护航,市场就不能做到健康有序地发展。如因退市制度存在漏洞,股市“不死鸟”与僵尸公司就会在市场上横行。
  二是严惩违规行为之争。违规成本低是A股市场的一大“劣根性”,即使监管部门声称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这一格局仍然没有得到改观。而且,违规违法行为还呈现出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性质越来越恶劣的态势,这些都与对违规者的打击不力密切相关。两大交易所在对违规者进行惩处时,常常是一谴了之,这与其作为市场监管者的角色定位是不相符的。
  三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之争。如何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中国证监会的职责,两大交易所同样责无旁贷。其实,沪深交易所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挂牌公司的状况等,分别推出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举措。而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所产生的“裂变”效应与效果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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