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消除“超国民待遇” 再来谈普享“处级待遇”
2014-03-27   作者:王传涛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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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这将成为我国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重要指导文件。知情人士表示,这项关乎全国700多万名公务员切身利益的改革,或将于今年年内实施。新政一旦实施,公务员挤破头也要争当领导的局面将得以改善。具体而言,基层公务员即使当不上处级领导,也有可能享受处级干部的待遇。

  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综合执法和专业技术进行分类,并对每一个类别进行一些工资上的调整,确实是一个管理上的改进。一者,分类管理能够改变所有人往领导岗位上挤的心理,让更多的公务员拥有健康的职业心态;二者,一些基层公务员的工资确实很低,加之工作劳累而繁重,显得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处级待遇显然能够改善他们的生活;三者,这也符合当下人力资源管理的精细化管理用人规律。

  然而,这一改革涉及到行政成本的提高,涉及到要动用纳税人的钱,所以遭到了广大网友的反对和质疑。一方面,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细化方案没有成形,这个背景下不提社会收入公平问题,单单只提给公务员兑现“处级待遇”,是明显的权力自肥;另外一方面,公务员绝非是当下社会收入最低的群体,如果普遍让公务员兑现“处级待遇”,在加重社会财政负担之外,还可能多一些官员优越感,所谓接地气,就会变得越来越遥远。

  我们不妨先谈一谈公务员的“超国民待遇”。前几年公务员都有福利性分房,对于“房子决定贫富差距”的许多大城市而言,分得一套房是最大的福利;医疗方面,仍然有“个别城市”的公务员是公费医疗,在全国范围内,年龄大、级别高的公务员一直就是“公费加特护”;养老问题上,双轨制仍然没有打破,不缴养老保险却享受比企业职工更高养老保险;至于工作稳定、时间宽松等优点更不在话下。

  不除“超国民待遇”,却让公务员普享什么“处级待遇”,民意反对在预料之中。需要说明的是,公众不是反对公务员涨工资,也不是单纯的反对给他们标配“处级待遇”,而是反对权力选择性的制定政策以达自肥的目的。如果先把公务员的“超国民待遇”除掉了,再谈其他的,或许公众不会如此反对,而是愿意坐下来谈下一步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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