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落实改革提出的重要任务。而化解产能过剩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干扰经济运行,不利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如果任其发展,很可能形成恶性循环,将中国带入“铁锈时代”(“铁锈时代”是对部分发达国家上世纪70年代产能过剩导致厂房闲置、设备锈迹斑斑的一种形象描述)。
化解产能过剩是结构调控关键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内容可以看出,今后宏观经济政策将更加注重结构调控,为未来经济增长培育后劲,更加强调“宏观稳定,微观搞活”。宏观经济政策将从关注需求管理转向关注供给机制的培育,转向关注激励、效率、竞争、生产率以及资本形成等这些有利于提高潜在产出的因素。这样的宏观经济政策将是一套放松管制的政策体系和激发市场活力的改革安排。要做好微观搞活和结构调控,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如何有效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如何发挥市场调节功能、避免重走“越调越多”的怪圈。
与国际金融危机之前相比,我国工业行业的产能过剩从局部行业、产品的过剩转变为全局性过剩。在我国24个重要工业行业中有19个出现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2012年,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仅为72%、73.7%、71.9%、73.1%和75%,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更为严重的是,部分新兴产业也出现了过剩,个别行业甚至出现了绝对量和长期性的过剩。2013年上半年以来,国内光伏业产能达40GW,实际出货量仅11.5GW,整个光伏产业链产能严重过剩,很多中小企业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据测算,2013年二季度末所有工业行业产能利用率只有78.6%,这也就意味着,有21.4%的产能闲置。中国有进入“铁锈时代”的危险。
化解产能过剩主要靠企业和市场
尽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能过剩是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且合理的产能过剩可增加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我国产能过剩已经超过了合理界限,成为产业发展的“痼疾”。目前出现产能过剩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具有垄断性质的一些重化工业,这类行业需要大规模的投资,投资周期长、资本密集,受产能过剩的影响较大,一旦发生产能过剩很难在短时期内消除其带来的危害。产能过剩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加重了环境压力,同时也造成了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降低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能力,影响了产业组织整体效率的提高。
化解产能过剩,固然要统筹考虑就业、银行资产、社会稳定等多重影响,分行业消化、转移、整合一部分产能,下决心淘汰一批产能,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彻底转变政府职能。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于通过土地、税收优惠来吸引投资,用政策代替正常的市场配置,导致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大量涌现,各地产业高度趋同。据统计,各地“十二五”规划中就有16个省区市把钢铁作为重点发展产业、20个省区市把汽车作为重点发展产业。
由此可见,化解产能过剩,根本的是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摒弃以创造新的投资需求来消弭过剩产能的传统做法,通过减少政府的干预,充分发挥企业和市场的作用,来最终抑制我国产能的盲目增长。各地要转变化解过剩产能的思路,努力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要用“负面清单”的思想方法,告诉企业不能做什么,至于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企业应根据市场前景进行规划。只有在市场内生驱动之下,才能保证企业产能的布局、扩张、结构和整个市场的需求结构之间相吻合,才能抑制产能过剩。
政府要转向塑造良好政策环境
各地政府部门也须随之转变,从过去冲到第一线招商引资、扩大投资,转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制定标准、保护环境、支持创新等上来。
第一,宏观经济波动程度与产能过剩程度成正比,而投资与产能的形成之间又有一定时间滞后关系。因此,政府部门要从熨平宏观经济波动入手,保持经济的平稳运行,减少经济波动中投资预期的偏差造成的产能过剩情况。
第二,信息不对称会造成企业的过度投资以及预期偏差。而政府部门在收集、处理、分析信息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应加强政府信息服务和指导功能,建立产业经济信息发布制度。对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实施重点管理,建立判断行业产能过剩衡量指标体系,利用行业景气指数,对行业产能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优化和完善各地政府的投资体制和政绩考核指标,严格控制信贷,从源头上减少不合理的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新增生产能力的增长速度,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发展和出口,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第四,我国产能过剩是一种低水平的结构性过剩,必须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兼并重组的步伐,减少行业内的过度竞争,完善企业竞争、破产、兼并、扩张等方面的市场规制,引导和支持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并购,使生产能力和市场份额集中于优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