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肩负改革使命发展空间广阔
2013-12-03   作者:陈伟(民族证券)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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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制度性缺陷,优先股除了可以发挥其基本功能外,还可为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带来诸多改革红利。

  第一,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企,如非金融类公司三季度资产负债率升至61.23%,处于2003年以来的新高,尤其是过去受益于经济刺激计划,而扩张较快的原材料业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压力更大,在它们当前债券和股票融资都受限情况下,优先股融资渠道的打开将有助于这些企业改善财务结构,缓解资金压力,提高企业信用。从优先股试点的发行条件来看,也有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例如,除对优先股发行规模有一定限制外,企业发行优先股没有盈利或现金流方面的要求,这也意味着优先股融资可以使更多的公司获益,特别是当前承受了较大资本压力的银行可以普遍获益,它们发行优先股后资本充足率将明显提高,资产扩张速度也有望加快,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增长。

  第二,当前经济急需盘活存量,激活增量,以提高经济增长效率和创新能力,而优先股的使用可以助推这一目标的实现。

  目前,诸多传统产业陷入产能过剩格局,但金融手段的缺乏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龙头企业开展并购,优先股有助于并购重组的展开:由于并购交易涉及的金额往往较大,相对于债权融资,利用可转换优先股融资可以避免提高公司的债务和现金支出,可以降低整合后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还可以通过优先股转换条件的限制,保护并购过程中大股东对于公司的控制权不被稀释,甚至可以借此实现小公司收购大资产的“蛇吞象”式并购。

  发行优先股不仅可以帮助传统产业龙头公司整合过剩产能,改善行业竞争格局,还可以助推新兴产业的急速扩张。例如,试点允许非上市公众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发行优先股,且赋予优先股股东除获得约定的股息率后,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共同分享剩余利润分配的权利,这无疑有利于前期投入较高、风险较大的新兴产业引入风险投资的参与。再如当前新兴产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的障碍在于并购企业与被并购对象之间的利益分配难以协调,而并购方则可以通过发行可转换优先股实现两者利益的共融,这样被并购方就可以通过在适当时机将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获得资产重组后的巨大收益。

  第三,发行优先股有利于推进国企改革。

  当前国有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使得国有企业存在内部人控制、业绩释放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等问题。通过回购国有股,再向国有股东发行优先股则可以一方面使得国有股可获得稳定股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国有股东在普通股中的比例,削弱国有股东对于上市公司的干预,有利于国有上市公司市场化机制的形成;再如国企资产重组中往往需要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有股东的资产,但这样往往使得国有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大,采用优先股发行后,则有助于国有上市公司借助资产重组做大做强时,也能保持更为合理的市场化股权结构,从而有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效率。

  第四,优先股在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推动资本市场功能完善方面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巨量待减持的可限售流通股成为抑制市场上涨的重要因素,如果将这部分股权转换为优先股可以减少它们对于二级市场的冲击。上市公司特别是资金需求量大的上市银行可借助优先股实现再融资,可以减轻二级市场融资压力,有利于市场稳定。

  我国资本市场分红率低下,2012年最好的沪深300指数股息率也只有2.66%,不到一年期存款水平,优先股的推行一方面可以强化上市公司的分红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目前上市公司分红过低的问题,有助于改善市场的投资价值,吸引长期资金入市。

  我们也注意到,这次试点新规为鼓励投资者,尤其是中长线投资人参与优先股还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例如,企业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将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考虑到企业债券利息要交纳25%所得税,优先股股利免交所得税,这意味着1%股息率的优先股相当于1.33%收益率的企业债券,这反过来降低了投资人对优先股股息的要求,企业发行优先股的成本将因此降低。再如,规定还指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投资优先股的比例不受现行证券品种投资比例的限制,这有利于提高这些中长线投资人参与优先股的积极性,也会客观上刺激优先股市场规模的扩大。

  因此,我们也可以期待,优先股可以在我国资本市场较快成为重要的融资工具和投资工具,也必将助推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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