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改革得陇后而望蜀
2013-12-02   作者:周科竞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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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重开的消息来得太突然又太合时宜。细看新股发行改革的细则,可以理解为是新股发行制度根本上的变革,体现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和市场定价两大核心思想,投资者大快人心。但信息披露和新股发行定价的半市场化,也给投资者留下了未来进一步改革的遐想,或许当注册制真的到来时,这些进一步的改革也将同时到位。

  本栏曾提出建议,希望能够实行上网竞价的发行方式;能够让造假上市的发行人买回发行股份;能够让股价破发的新股发行人不能减持股份。现在看本次新股发行方式改革,的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对于本次改革的优点,本栏不多做评价,只提出两点投资者应该注意的问题。第一,本次改革侧重于鼓励投资者持有股票,根据新规定,投资者能够申购新股的数量上限,与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市值挂钩。这样一来,单纯的一级市场专业户将没办法获得认购新股的资格。或许会出现一些个人大户一边买入300只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一边做空股指期货,不为套利,就为得到认购新股的资格。资金不够大的人则买入工商银行等跌无可跌的股票,不为了股价上涨,就图一个申购新股的资格。

  第二就是扶持公募基金。根据新规定,新股网下配售必须把40%的份额留给公募基金,除非公募基金认购不足,否则不能卖给别人,这对于公募基金也是一个特大利好。

  当然,本次改革仍然没有把完全的信息披露权下放给交易所,未来仍有进一步改革的空间。新股申购资格也增加了必须持有二级市场股票的限制,而且新股定价仍然是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定价,然后抽签认购,中小投资者并不能使用竞价优势获得自己心仪的股票,这些方面还可以做进一步市场化的尝试。如某投资者就是看好某家公司,哪怕贵一点也愿意在发行阶段直接买入股票,本次改革并没有进行这样的竞价发行尝试。

  本次改革可以视为向新股发行注册制的过渡,也可以理解为是注册制的初级阶段,未来的注册制,将彻底取消证监会的审批,改为由承销商向投资者推荐,只要投资者愿意购买就能够完成上市,但这还需要很多方面的努力,如中小投资者价值投资理念的成熟、上市公司资源不再稀缺以及上市公司发行人的诚信度足以让投资者放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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