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优先股形成制度红利
2013-11-01   作者:熊锦秋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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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称,目前已有多家企业酝酿推出优先股,且规模都不小,从筹备情况来看,银行、电力、能源等行业均有企业涉及,优先股制度或采纳发行增量优先股的方式。由于推行优先股制度预期,近期二级市场银行股等蓝筹有炒作迹象。
  笔者认为,要根除A股市场过度投机积弊,推行优先股制度是一个解决办法。目前不少上市公司都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一部分投资者的盈利建立在另一部分投资者的亏损基础上。优先股作为债券与股票之间但又偏于股性的一种投资产品,投资者可以从上市公司那里获得较为稳定的优先股股息。
  但是,目前投资者似乎又把优先股当做一个市场题材或者概念来炒作,这让人无语。就目前来看,假如优先股制度采取发行增量优先股的方式,可以说对目前银行股等蓝筹股的存量股东来说,影响并不会太大,它们恐怕难以从中得到太多制度红利。
  发行增量优先股,新进来的股东可以享受到比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股息,而且一般估计要比上市公司现在发给普通股股东的股息要高,否则新进来的股东宁愿在二级市场买入普通股;如果上市公司利用优先股融资经营,在刨除付给优先股的回报后,不能榨取到“剩余价值”,那么其他普通股股东的利益,甚至会因增量优先股股东的进入而受到损害或稀释,所以说,目前炒作优先股概念还是有点不靠谱。
  当前,制约上市公司治理的最大问题是“一股独大”,这让一些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机制转变步履艰难。优先股制度要真正形成制度红利,不在于发行增量优先股,而在于将国有股等存量股份转化为优先股。
  首先,将部分国有股转化为优先股,同时又让国有股东保持相对控股地位,这样国有股东就可能只是作为一个较为普通的市场主体存在。如果国有股东决策不科学、或者内部人蓄意损害股东利益,那么其它中小股东通过联手就可形成强有力制约,由此,中小股东参与股东投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也会提高,从而提高公司治理绩效。
  其次,让部分存量国有股转化为优先股,也有利于国有股东。当前为了维护市场稳定,几大蓝筹股的国有股东都是在市场低迷时期频繁增持,即使股价涨高了也不敢减持,持股比例越来越高,股权结构越来越不合理。将国有股转化为优先股,优先股股息一般要比普通股股息高,国有股可以获得更高的股息收入,国有资本获得的现金流和现实利益将大幅提高。
  当然,由于优先股一般没有表决权,如果优先股股息难以按时发放,其利益如何得到保护也是一个问题,由此,在特殊情况下,应该建立优先股表决权复活制度。另外,优先股种类很多,上市公司推行优先股制度,应该坚持因企制宜,只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激发公司发展潜力,能够促进各方利益,任何种类的优先股制度都值得大胆探索。
  总之,要让优先股制度形成制度红利,最好是先在存量股份试行。而且即使如此,优先股的制度红利也肯定是有限的,甚至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制度执行环节走偏,或者约束不到位,甚至会产生相反的结果。
  目前市场对优先股制度炒作,仍然停留在盲目庸俗的题材概念炒作阶段,笔者当然希望蓝筹股能够在市场翻身,但不希望是靠题材概念炒作来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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