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看待优先股
2013-09-13   作者:赵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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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晶

  本周,一则消息比光大乌龙指带来的涨幅更大。在传出优先股有望在部分银行股率先试点的利好消息后,本周首个交易日A股放量攀升。上证综指重返2200点,成交量放大至1788亿元。
  相对普通股,优先股在公司分配盈利的时候,享有固定数额的股息,并且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但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没有表决权。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或者银行贷款,因为优先股股东分配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后才能行使。所以,也有人把优先股戏称为“永续债券”。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可能并不会直接接触到优先股,却需要从优先股试点中寻找投资机会,规避投资风险。
  首先,需要肯定的一点是,如果优先股试点,那么令投资者视为洪水猛兽的再融资带来的资金压力可能会有所缓解。如果将企业的定向增发的股票视为优先股,则会对二级市场上的资金压力有所减少。对类似养老金这样的机构投资者而言,选择优先股的风险会比普通股要低,通过约定的股息,可以相对低风险地享有收益。对于企业,不仅通过优先股解决了资金问题,也不会因为负债而影响财报质量。
  其次,优先股不是救市灵丹妙药。有业内人士建议,关于上市公司是否发行优先股,以及优先股的股息需要政府介入制定规则,以此保证市场的资金不会受到优先股发行影响。在这一点上,却有悖于优先股试点的初衷。很多人津津乐道于当年金融危机时美国政府购买的高盛的优先股案例,依此认为可作为中国发行优先股的参考模板。但实际上,优先股作为一种常规投资手段,非常规救市手段,即使试点,也只能作为投资的一个选项,并不能承担过多的救市责任。更不必把优先股和股权分置改革相提并论,这完全是一个伪命题。
  第三,优先股不能再成利益输送手段。优先股的股息多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股息固定的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好,就会留出更多可分配利润给普通股股东。但如果股息过高,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普通股股东的收益。此外,何时发行优先股,何时发行普通股也应有一定规则,不然,市场好的时候发普通股圈钱,市场不好的时候发优先股圈钱,一旦形成风气,对市场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总之,和股改相比,优先股试点远远达不到当年股改所带来的震撼程度。说到底,是要从根上改变将发行股票看做融资而非资源配置的观点,优先股作为一种投资手段,需要关注其试点的规则和漏洞,从中规避风险,寻找更合理的投资组合。至于更深远的影响,还需往后看管理层面的具体操作才能判断。现阶段市场如此积极的反应,未尝没有借机拉高后出货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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