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配售体现了风险和收益的统一
2013-08-27   作者:黄湘源(资深市场评论人)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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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湘源

  正当有关方面开始探讨恢复市值配售的可行性时,一篇反对市值配售的文章被广泛转载,反映了既得利益者反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声音。某些媒体断章取义,实用主义地根据其导向需要摘取了原文某些较为极端的表述,诸如重启市值配售与IPO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等等。其实原文的中心意思本是认为市值配售有利有弊,应该说还是较为客观的说法。只是文章认为,市值配售之弊在某些方面或大于利。
  果真如此吗?
  无可否认,市值配售并不是也不可能会是十全十美。特别是在新股破发的情况下,市值配售有时也可能会给获得相关新股配售的投资者带来风险。这是难以避免的风险。不过,这是不是谈得上“把投资风险当奖励”,显然值得商榷。在证券投资中,风险和收益是一对互为对应的基本关系。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风险和收益形影相随,收益以风险为代价,风险用收益来补偿。真正荒唐的逻辑,是以避免风险为理由,将投资者保护起来,在不让他们参与和沾染一切被认为有风险的投资活动的同时,也剥夺了他们获得相应利益的权利。股指期货是这样,融资融券是这样,T+0是这样,新股配售更是这样。在以往所谓的新股发行改革中,不正是这样以大股东、大资金和大机构比中小投资者具有更大的风险承受力的名义而扩大机构配售以及实施定向配售,对他们实行利益输送的吗?市值配售体现了风险和利益的统一,打破了以往新股发行中这种极不公平的利益垄断,维护了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和获取投资回报的权利,有何荒唐之有?在这个问题上,即使有点风险,投资者也是可以理解并能承受的。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维护的只能是大股东、大资金和大机构的既得利益,而绝不可能是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至于市值配售是不是与IPO改革方向背道而驰,也得看IPO改革的大方向究竟是什么。如果IPO改革方向,就是所谓的市场化定价,就是发行人、中介和机构联起手来操纵市场,就是既得利益者以新股配售为筹码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就是让被剥夺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或配售权利的投资者为二级市场的新股溢价交易埋单,为大小非大小限的减持套现埋单,为人为制造的所谓“打破新股不败神话”埋单,那么,这样的IPO改革为什么不应该被反对,被抛弃,被背道而驰呢?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谈到改革的时候指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沪深股市的IPO改革也是这样。不从根本上改变“重融资轻回报”的错误市场定位,不打破新股定价和配售方式上的路径依赖,不下决心改革现行的行政审核制,就难以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重启市值配售的争议也是可以理解的。它恰恰说明,市值配售触到了既得利益者的痛处,是攻克IPO体制机制上的顽症痼疾,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的关键之举。
  我赞成这样的说法,“以改革的思路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将包括市值配售在内各种发行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扬长避短,形成一个更加合理并且可操作的IPO模式,从而创造出一个和谐稳定的股票发行与交易市场环境”。也就是说,更加合理并且可操作的IPO模式,非但不应摒弃市值配售,相反,只有在市值配售的积极支持下,才真正有可能使IPO重启给市场带来正能量,而不是负能量。这跟没有正能量而只有负能量的扩大机构配售以及实施定向配售,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非得对顶着市场化名义的机构配售及定向配售制顶礼膜拜,却对市值配售横挑鼻子竖挑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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