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价格垄断不能“温柔一刀”
2013-08-14   作者:马光远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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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对操纵金饰品价格的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以及老凤祥银楼、豫园商城等企业的处罚决定,依法对5家金店价格垄断行为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这是继今年对白酒行业、液晶显示器企业和乳粉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巨额罚单以来,反垄断部门针对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价格垄断行为采取的又一令人瞩目行动。
  然而,尴尬的是,对于国家发改委的处罚行为,涉事企业老凤祥银楼和豫园商城的股价在8月13日却逆市上扬,老凤祥银楼甚至大涨6%以上。市场如此反常表现的根本原因,就是执法机构最终处罚结果远远低于大家的预期。以老凤祥银楼为例,其2012年珠宝首饰产品营收194亿元,即使按照1%的下限处罚,最少应该处罚2亿,最多会处罚近20亿。然而,最终处罚结果是仅仅处罚了323.29万元,大体只相当于其两天的利润。另外,对于这些企业的违法所得,也没有给予收缴,这被视为有关部门处罚价格垄断以来“最温柔的一刀”。
  市场经济的鼻祖亚当·斯密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行业巨头之间的会面,哪怕只是聊聊天,喝喝咖啡,最终也是以损害公众利益而结束。事实上,价格垄断特别是价格卡特尔(垄断联合)一直被视为市场经济的最大敌人。无论是德国还是美国的立法,对于价格卡特尔的处罚是所有垄断行为中最严厉的,除了规定可以最高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之外,还规定对受到价格卡特尔伤害的企业或个人,不论损害大小,一律给予损害额的三倍赔偿,同时,《谢尔曼法》还将价格垄断视为“严重犯罪”而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在中国,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反垄断法都很年轻,在竞争理念和商业行为上对于价格垄断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为了维护行业利益,行业协会或者巨头总是经常以恳谈会等隐秘形式,打着维护民族品牌等旗号实施价格垄断。在中国的反垄断法出台之前,无论是彩电、洗衣机等行业巨头曾经公开的达成价格协议,以保护行业利益,而公众和媒体对此却并未关注。在《反垄断法》出台之后,这样公开的价格协议虽然不多,但行业协会等通过各种形式达成的价格卡特尔却并不鲜见。比如,7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其新开通的“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公布了12起已查结的垄断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涉及相关行业协会参与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案件就有9起,对竞争秩序的损害显而易见。
  反垄断法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法。中国的市场经济和竞争秩序尚不完善,对于各种妨碍竞争秩序的垄断行为,予以严厉追究,这无论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还是维护行业的竞争秩序,形成健康的竞争理念,都大有裨益。应该看到,中国很多行业的集中度并不高,大多数垄断行为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价格卡特尔。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于白酒、液晶等行业,特别是对“洋品牌”乳粉企业的处罚,无论是对竞争秩序的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还是对反垄断法的普法,都起到良好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反垄断的权威。然而,本次对黄金饰品行业的“温柔一刀”,却给很多存在价格垄断行为的企业以极大的侥幸,为未来反垄断法的执行也蒙上了阴影。中国的反垄断法本来就很粗疏,本来就很年轻,反垄断的传统在中国本来就很薄弱,如果执法再过度柔弱,则反垄断法迟早会沦为掉了牙齿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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