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出租车拼客不能只靠罚款
2013-08-07   作者:郭文婧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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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1日,《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正式施行。按照规定,出租车可以“拼客”。然而,8月初,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集合了全市27家出租车公司,召开了“打击违规拼客行动动员大会”,规定出租车“拼客”不能超过两组,火车站、机场、客车站等窗口码头严禁拼客,违规的哥将面临200至500元的处罚。(《贵阳晚报》8月5日)
  应不应该允许出租车拼客,还存在争议,但打车难、出租车司机的生存困境等现状,让出租车拼客一直在潜行。贵州省将出租车定位于城市公共交通,将的士拼客合法化,从世界范围来看,这是合乎潮流之举,也是关注民生之措,值得肯定。毫无疑问,出租车拼客,初始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加强管理,但要跳出一味“打击”的老路。
  问题的预防和解决不能仅靠限制拼客组数,因为这种硬性限制在现实中并不可行,也显示出管理思维的简单和缺乏智慧。在拼客合法的背景下,按理说,只要不超过出租车的法定核载人数,就不算违法。而规定窗口码头严禁拼客,就更加令人费解。火车站、机场、客车站等地,是乘客聚集、急需疏散的地方,更需要拼车,以缓解打车难。如此规定,只会给急需乘车的人带来更多不便,造成人为拥挤,增加安全隐患,反而有损窗口形象。
  民间有顺口溜说:“打车太贵,养车太费,拼车实惠”。如果说传统的拼客还只是各方基于经济考量后的自发选择,那么在可持续发展、低碳生活成为共识之后,鼓励拼客就有了新的含义。希腊、韩国都明确规定了“合乘制”,决定权在司机而不在乘客;美国甚至对拼客的出租车免除桥梁或者道路的费用,停车也有优惠;德国的一些加油站主动对拼客车辆实行价格优惠,政府也规定出租车不能在交通高峰时段空车上路。我们国家面临的交通拥堵、空气污染比一些发达国家更严重,更应该鼓励出租车拼客。
  为更有效地对出租车拼客进行管理以保证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可以学习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比如,划出拼客出租车的专用停车位,司机发给每位“拼客”文明倡议书,倡导电台或者平台招车以增加拼客的几率,所有“拼客”按一定比例共担合乘里程部分和拥堵等待的费用,安装智能计费器自动扣掉拼客停车时间,并将每位乘客的车费自动分配好,还可以打印多份发票等等。
  当然,在出租车拼客合法的情况下,对一些恶意的拼客现象,如不顺路拼客、超载拼客等,进行包括罚款在内的严厉打击,也是应该的,但是,管理智慧不能仅限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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