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业绩考核应全面公开
2013-08-05   作者:周雪松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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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8月3日公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兵器工业、一汽集团、招商局等44家中央企业被评为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A级。2010—2012年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三任期,国资委同时公布了该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中国建筑、中国建材、中国电科等45家中央企业被评为任期业绩考核A级。
  加强央企业绩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值得关注的是,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此次公布的业绩考核通报,仅仅是一串考核结果优良的企业名单,并没有提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更没有公布考核不合格企业名单。
  据悉,央企业绩考核始于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的第二年,2003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并于2004年开始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和3年任期考核。考核指标包括主营业务增长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考核结果按照业绩从优到差分为A、B、C、D、E五个级别,考核结果作为央企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十年来通过强化业绩考核,央企实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根据《财富》杂志今年发布的500强榜单,95家中国企业上榜,其中45家为央企(其中,由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44家,招商银行为央企招商局集团下属企业)。整体上,央企实现了快速做大,实力显著增强,但在做强、做优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在113家央企中,业绩考核达到A级的企业不到一半,有不少企业业绩下滑甚至出现亏损,且亏损数额较大,特别是在A股出现的十大亏损大户中,大多数都是央企,有损于央企形象。
  除此之外,长期以来,央企出现的负面新闻也不少,从违规违纪到贪污腐化均有涉及,历次 “审计风暴”央企从未幸免,而“天价酒”、“天价吊灯”、“天价牛肉面”等事件更是触痛了公众神经。
  这些说明对央企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考核和监管,对考核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和不达标的央企,重点要采取对策,负责人该撤换的撤换,业绩较差的企业该公开通报的应公开通报,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更不能姑息,该严惩的应该严惩。
  从国资委的角度说,全面公开央企业绩考核结果应该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跟央企有关的所有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公开的应该全面公开。
  央企是共和国长子,对央企爱护有加,甚至对经营不善的企业给机会、留面子不难理解,但是不能让公众怀疑是否有意护短和隐瞒重要信息。央企是全国人民的企业,每一个公民对央企的经营状况都有权利充分了解,也正是因此,央企业绩考核不应存在“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全面公开央企业绩考核情况是对后进企业的鞭策,有利而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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