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再加把劲儿
2013-08-05   作者:寒小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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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国内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4.3%,增速比上季度末高3.3个百分点。看来,经济增速放缓,但居民“贷款消费”的热度似未减退。随着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以及信用卡消费的风行,习惯“量入为出”的中国人正在逐步接纳和适应“提前消费”的生活方式。
  改善日常生活,居民需要消费;调整经济结构,国家倚重消费。如何把潜在需求变为即期消费、催引经济内生动力?金融业还需开动脑筋。
  保险业有“从摇篮到天堂”的创新口号——人一生各阶段都离不开保障需求。同理,消费金融的产品创新也要对接民生所需:上学的助学贷款、结婚的庆典贷款、农民进城的安家贷款、退休养老的“反按揭”贷款;资金充裕时可趸贷趸还,收入不稳时能将还款期限额度灵活搭配;无论上网或柜面,借款还款手续越方便越好……
  金融促消费,完善市场体系至关重要。目前,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服务手段以信用卡为主,由于授信对象、额度均设门槛,这种“信用消费”并非人人可享;试点消费金融公司服务内容贴合百姓需要,但其规模还难以支撑巨大的市场需求。做大消费金融,必须对这些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进行变革、完善。此外,作为产业链上的有机组成,典当、租赁、消费基金公司等机构主体应尽快得到发展,以其专业优势补齐非抵押信用消费、农村消费金融等业务短板,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相比企业贷款,居民消费贷款利润薄、风险大,在政策面应当加大扶持力度,促使金融机构主动拓宽消费金融的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起步,存贷业务市场细分将日趋深入,金融机构应更加重视个人消费贷款这块“大蛋糕”。小生意一笔笔累积起来,同样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这些年,信用卡违规扣费账目不透明,银行纵容学生透支“讹诈”家长,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捆绑保险……种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影响了人们信贷消费的积极性。随着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有必要重新梳理法规,在设计与安排金融消费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时,细化金融机构诚信、告知、提示、保密、信息披露等义务,建立一套对消费者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制度,防止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犯。此外,监管部门应多普及金融知识,畅通投诉渠道,让百姓放心借钱,开心消费。
  消费金融贷款是一种无抵押物担保的信用贷款。一个完善的征信体系,是消费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征信体系的缺失,不仅给行业发展埋下隐患,对成千上万个体客户的风险甄别和判断,也会加大金融机构的经营压力,间接提高借款人资金成本。当务之急,是加快整合现有各行业掌握的公民信用数据信息,让信用早日成为另一张“居民身份证”,让失信者无处遁形,降低金融风险。
  百姓有钱升级消费,产业结构提速换挡才有动力,金融业发展才有更坚实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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