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群建设须防债务风险
2013-07-31   作者:朱大鸣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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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大鸣

  日前,发改委对城市群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下一步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将向世界级城市群发展,另外再打造哈长、呼包鄂榆、太原、宁夏沿黄、江淮、北部湾、黔中、滇中、兰西、乌昌石等10个区域性城市群,在这10个城市群中,中西部地区占据大半。
  虽然中国城市化率已经超过了52%,这个成就的取得不容易,全球为之瞩目。然而,在狂飙式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其内在风险和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大规模推进城市集群建设,将会改变中国当前的经济空间布局,这种改变有好的一面,也存在巨大风险。
  一方面,我们为城市集群建设规划前景备感振奋,大城市集群毕竟有诸多好处,如整合资源、人口、资本,能够更有效地导控经济运行的节律。另一方面,大规模推进城市集群的崛起,会造成人口过度集聚,制造更多的拥挤效应,可能出现更多的规模不经济,而不是规模经济。更重要的是,很多国家在推进大型城市集群过程中,容易出现债务危机,并由此引发社会经济衰退,这些教训值得关注。
  各地正是借助眼下这股城镇化发展风潮掀起投资建设的大浪潮,据报道,浙江省希望通过“411”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四大万亿”工程,即“万亿产业转型升级工程”、“万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万亿统筹城乡建设工程”、“万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1000个以上的省重大项目,带动浙江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万亿元;同时,力争建设100亿元以上大项目50个、50亿元以上大项目150个。一省尚且如此,全国将有多少个项目上马,恐怕是一个惊人的数据。
  要规划,资金先行,我们在经济不景气时推进大规模的项目建设,最现实的问题是资金来自何处?可以说,很多地方负债累累,要不是近期房地产市场回暖,发生地方债务危机的可能性并非没有。超发货币不再现实,因为其危害已经路人皆知;加征税费可能导致企业大量倒闭……这些问题可能成为推进大规模城市集群最现实的约束力。
  虽然近期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大反弹暂时救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然而,地方大规模地推进城市集群终究风险很大,特别是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债务危机爆发,受害者将是无数的纳税人和民营企业。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适当的权力牵引会促进这一进程。当我们期望用城镇化的方式改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问题,很可能会走向一条相反的道路。大规模推进城市集群建设,看上去很美,实际操作起来很难。
  常言道,债多不愁。也许这种大规模城市集群建设,能够缓解地方政府眼下的债务危机。但如果操作不当,最终要爆发更为严重的债务危机,那时候就很难收拾了。
  总之,大规模推进城市集群会改变经济运行结构,在某种程度上会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但这种方略不是万能药,存在风险。经济增长的根基还是要为广大企业家和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市场秩序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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