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城市内涝是清还一笔“良心债”
2013-07-25   作者:包丽敏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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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夺走几十条鲜活生命的北京“7·21暴雨”已过去一年,而近两个月内,有媒体称,据不完全统计,有12个城市遭雨水淹灌,饱受内涝之困。最近的一次,是7月19日云南昆明主城区局部淹水,春城一夜之间变“水城”。
    接着又有媒体披露,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一个项目组,历时3年,奔赴全国诸多城市实地调研,结果发现,城市排水基础设施的滞后,是造成内涝的一个直接原因。按照2011年最新修订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我国城市一般地区排水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应为1~3年,重要地区为3~5年;但我国70%以上的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小于1年,90%老城区的重点区域甚至比国家规定的下限还要低。大都市如上海,2008年城市排水管网覆盖率约为60%,其他许多城市就更不容乐观了。
    这些城市为什么纷纷选择标准的下限甚至超越下限?项目组专家分析,原因之一是有一笔经济账在作怪: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投资巨大,要花地方财政自己的钱,并且无法像住房、水电、通讯等系统建设那样可以慢慢收回投资。因而很多地方政府对这个不被计入政绩的“地下世界”轻视敷衍,也就不足为奇。于是,在经济高歌猛进、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中,不少地方施政者纷纷选择将政绩和实利留给自己,把麻烦和隐患扔给后来人。
    这样一种发展思路无疑是在透支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光鲜亮丽的地上世界,往往经不起一场大雨的检验,在狼狈不堪中现出“原形”,招致民意的普遍不满和诟病,从而又一次次透支着人们对当政者的信任。
    “泡汤城市”的背后,是这些年各地城市发展中积下的巨大欠债。人们都说,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那么,从现在开始解决城市内涝问题,也可以说是清偿一笔早就该还的“良心债”。
    住建部日前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要求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这表明了国家层面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的决心,要终结这样一种畸形的“赊欠式”发展。
    而要彻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不仅仅是改造和拓展一下排水系统那么简单,它需要理顺现有分散、混乱的相关管理体系,需要制定科学的标准,需要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有事先的统筹规划,需要综合治水,等等。
    不过,与其要花费数年时间、以巨大的成本事后亡羊补牢,为什么没能未雨绸缪?从这一意义上说,“泡汤城市”不仅事关一时一地给民众和社会带来的伤害,更事关对“赊欠式”发展思路的警醒和反思,事关当政者的执政方式和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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