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治理需要全社会参与
2013-07-23   作者:祝乃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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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贵阳举办的生态文明国际论坛上说,国务院以PM2.5为主制定的《防治大气污染行动计划》,核心内容将在7月底或8月初公布,其中首要内容是控制产能过剩。
  对于治理大气污染,精准确定哪些行业是高排放行业并不难,但是治理这些行业的排放是关键,需要决心和勇气。地方政府对整个地方的经济发展负责,并且统筹地方经济发展。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氧化铝等高排放行业,在地方上的项目上马,主要由地方政府来决定,现行行政体制框架决定了,地方的环保部门主要受地方政府管理,尤其是在关键的人事与财政方面,因此地方要上的项目,有时候一些环评工作做得并不扎实。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无论是“牛奶河”,还是土壤被污染的村庄,都是例子。
  环境保护能出台具体的行动计划,固然是好事,但是最终得看落实。如果不引入硬性的监督,那么效果可想而知。首先,环保部门的权力需要被加强,环保如同食品安全一样,需要一种自上而下的垂直的“联邦主义”权力,越过地方“山头主义”,而松散的“邦联主义”环保权力则效果不佳。这是一种直接的督查,应该是常态的,而不是一种短时的运动式的一阵一阵的监督。其次,地方的环评工作,需要民间第三方的评估机构加入,政府可以采购他们的服务,具体的环评工作则由中立的专业机构来完成。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在环境保护方面,需要给民众最大的知情权与透明度。
  目前,一些地方上马的重大项目,且不论是否具有很多大的污染性,事先的环评工作这一环,人们无法获悉具体信息,并且,公示的时间较短,有些地方甚至要的效果就是令人猝不及防的,这种对待环保的态度本身就是一种敷衍的态度。并且,一些地方上对待开厂或是上项目的论据,主要是来自一些“专家”的一家之言,但是,这种方式其实并不利于公信力。最根本的原因,是地方对待环保的敷衍。现在,决策者将之前的“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改为要 “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是一种正确的思路。如果真想贯彻这个思路,那还需要改变GDP考核制度,令地方转变思维,主动成为环保工作的执行者。
  周生贤说,本届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做好三件事:第一,以PM2.5为主的大气污染防控治理问题;第二,以清洁水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控治理问题;第三,以农村环保和土壤污染为主的专项行动。这无疑需要环保部门在全国水、大气以及土壤污染方面认真调研, 并且,还要认真地回应那些此前新闻报道过的被污染的河流以及”癌症村庄”,最后,将污染的相关数据公布出来,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视为“机密”而令公众不得而知,继续生活在猜测与担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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