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就业”就是逼迫造假
2013-05-28   作者:殷国安(江苏 职员)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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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某大学哲学专业的毕业生谢强因为和一家公司的老板有点关系,不仅自己签了就业“三方协议书”,而且根据学校下达的“包干”任务,请那位老板帮忙,为同寝室其他两位室友也签了协议。而实际上,他们三人谁也不会到这家公司就业。
  不用说,这就是全国皆知的就业率造假大潮中的一朵“浪花”。既然这家公司也不打算要这些学生,为什么要签虚假的“协议书”?因为学生哀求。那学生既然不进这家公司,为什么哀求老板签一个假协议?因为学校逼的。学校规定,5月18日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不准参加第一轮论文答辩。就业与否已经显得很不重要,无论如何,也得先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拿到手。不然的话,四年大学岂不是白上了?
  表面看来,学校是用不准参加论文答辩来逼迫学生早日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是,本质上就是逼迫学生造假。就业问题大于天,哪一个学生找工作都不需要学校的督促。学校督促是为了保证就业率。他们虽然不要求学生造假,但学生除了造假能有什么办法?
  学校为什么不惜逼迫学生造假来提高就业率?一是教育部门有这种规定,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弄个虚假的就业率才能保住这个专业。二是更要靠就业率欺骗考生。没有一定的就业率,将来没人填报这所学校、这个专业,那学校和相关专业岂不要关门?那些校长、教授岂不要失业?为了他们自己有饭吃,继续当校长、当教授,只好用虚假就业率骗人了。
  就业率造假的事,教育部门是知道的。几年前,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如果高校在就业率上有造假行为,教育部在审核评估高校工作时将实行一票否决。对于个别高校毕业生虚假签约的情况,教育部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认真查处,绝不姑息。这个“一票否决”看起来很得力,但实际情况是,即使造假也很难查实。对于上文里那三个造假的协议书,学校还打电话到单位核实,单位的回答是,确实和三个大学生签订了协议书。
  所以,教育部门不应简单地说什么“一票否决”,而应禁止逼迫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为只要这种逼迫一出现,就肯定是逼迫造假。今年河南省就规定,对就业率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同时严格执行“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现在看来,还要加一条:不准把签订就业协议作为论文答辩的前提条件。
  这“五不准”应该转发全国高校,在“五不准”基础上签订的就业协议,或者才能反映相对真实的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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