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激发市场经济新活力
2013-05-14   作者:张占斌(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教授)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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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九项重点工作,提出“改革重在行动”、“要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出实招”。本报为此组织撰写了系列时评“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专家谈”,特邀专家为新一轮改革献计献策。今起刊出,敬请关注。

  5月13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新活力。此前的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九项重点工作,第一项便是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这充分彰显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我国改革全局中的重要性,也充分显示出新一届政府班子推进改革的勇气和决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厘清和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释放改革红利。
  从当前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激发经济社会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十分复杂,平稳运行与隐忧风险并存,制约发展的矛盾不断显现。特别是今年一季度工业、消费等指标增速放缓,4月份的数据也未见趋势性好转,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深层的原因是体制机制不合理,很多问题更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直接相关,众多的行政审批项目像网一样捆住了市场的“手”,抑制了经济社会的活力。今年是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要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破除发展障碍,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企业和市场活力的“加法”,用更大气力释放改革红利,确保当前稳增长、防通胀、控风险任务的完成。
  从中期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阶段,经济转型升级处于关键时期。政府在经济调节中存在对经济干预过多、抓得过死的现象,越位现象比较严重。政府干预过多,会导致不良投资增长,影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影响经济转型升级,容易回到过去过多依赖政府主导、投资拉动的发展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打破市场分割和垄断,消除制约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调动经济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从长远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也面临许多问题与难题,有些还尤为突出。
  一是审批事项仍然过多。自国务院成立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至今,国务院分八批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630项,占原有总数的70%多,各地区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七成以上。
  但目前国务院部门仍有1700多项审批项目,地方政府层面的审批项目则多达1.7万项。众多的审批项目,把整个经济社会活动预先框住了,管得过死,怎么走都没办法快走。上个企业项目,要跑十几个、几十个部门,盖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公章。甚至投资一个几十万元的小项目,也得从几千里外跑到北京来审批。这种时间浪费、成本增加,严重挫伤了主体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剩下的需要取消、调整的审批项目都是“难啃的骨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革自己的命”,每减少一项审批就减少了一项权力,每一次改革都是权力格局的再调整和利益的再分配。在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存在的情况下,调整、协调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很容易引起部门的抵触。因此,仅从数量看,此前的行政审批改革好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就实质而言,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先易后难的过程,首先让出去的权力一般不是核心权力,很多还是细枝末节,甚至是不太常用的项目“硬骨头”不多。剩下的这些是相对含金量更高的权力,最本质的权力还在手中。改革越到后面越难改,都是难啃的“骨头”,要真正实现自我革命,还须壮士断腕。
  三是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自由裁量权,又称酌情权,是指行政机关就行政相对人申请,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自己的理解,自由斟酌、自由选择而做出的公正而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权力。法律条文中有“可以、或、最少、最高、处几年至多少年”等字眼的,都是立法者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权空间。自由裁量权使审批机关具有选择决定权。对一个项目,即使完全符合规定的条件,可以批给张三,也可以批给李四;即使批准,可以马上批准,也可以过一段时间批准。自由裁量权过大,又欠缺有效的监察机制,一方面会导致大量不当使用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动摇政府的管理及制度;另一方面会为个别官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进行寻租提供了极大的空间,严重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放权,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地方政府放权。通过放权,着力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到国务院多部门及地方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再调整,阻力之大可以想象。李克强总理形象地说:“这是削权,是自我革命,会很痛,甚至有割腕的感觉。”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迫切需要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明确改革优先排序和重点任务。既要有明确的近期目标,也要考虑到与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社会治理等改革相配套的中长期目标。要加强改革综合协调,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改革。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要建立严密、系统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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