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改革不能一涨了之
2013-04-17   作者:黄晓芳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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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网络上颇吸引眼球的一则消息是,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珂坚决支持水价上涨,并表示涨到30元到40元一吨才行。他认为,我国现在的水价改革还不到位,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水价形成机制改革,逐步实现水价到位。
  作为一名负责水务投资的央企负责人,王文珂的表态值得商榷。一方面,我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的四分之一,全国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四分之一严重缺水。目前我国水价总体偏低。一般来说,一户或一人每月水费支出不应超过其总收入的1%至2%,我国的水费还远低于这个水平。逐步推进我国水价改革,以加强企业和个人的节水意识,确实是大势所趋。
  但另一方面,作为基本的生活必需,水与百姓生活关系甚大。水价的调整,关系到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水平提高。如水价果真涨到30元到40元一吨,水费会成为很多家庭不能承受的支出。正因如此,此番涨价言论一出,网络上一片哗然。
  为此,笔者认为,水价改革不能一涨了之,对居民生活用水要推广实行阶梯式水价,保障居民生活基本需要,对超出一定额度的用水实行逐步提高的水价,对商业和企业等非居民用水同样严格把好定额,超出部分实行加价。
  同时,针对不同地区水资源的实际状况,应实行区别化的价格政策,以更好地体现当地实际资源状况。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2015年之前,各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调整到新标准以上。据此,严重缺水的北京、天津的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水资源相对丰裕的江西等地差距甚大。如此差异,也正是考虑到各地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以及不同产业的特点所制定出的差别化政策。
  此外,水价调整涉及千家万户,在调价过程中应依法履行听证制度,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一些水价较低但资源紧缺的地区,则应循序渐进,分步到位,万万不可指望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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