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活养老市场需政府放权让利
2013-04-16   作者:马红漫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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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媒体针对北京地区的调查显示,当前的养老体系既存在养老床位总量供给不足,又面临总体40%左右的床位空置率等问题,这在民办养老机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国内养老服务所面临的结构性失衡和供需错位尴尬,源自要素配置不均、市场运作路径不明晰等问题。
  目前养老机构因资本属性不同而被贴上了迥异的标签。公办养老机构享受财政全方位补贴而具有较高性价比,在市场一床难求,但囿于财力划拨有限,市场供给稀缺状况不可能得到有效突破,而且财力向公办养老机构倾斜也容易导致市场资源配置的马太效应积重难返,加剧既有矛盾。而民办养老机构则常与高收费相挂钩,且大都地处偏远,成为许多老人们的“鸡肋”选择。政府近年来虽加大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但相关优惠政策的设计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缺血的民办养老机构只能“望梅止渴”。这些民办养老院只能通过各种创收来维持日常运作,最终在客源稀少、招工困难、收费增多的恶性循环中苦苦挣扎。
  笔者认为,完全依靠政府力量实现全民养老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有将有限的公共资源用于激发社会内在动力,全方位参与养老服务,让所有养老机构回归到市场层面运作,才是可行的改革方向,即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是破解养老市场瓶颈的主要方式。
  这方面国际经验值得借鉴。在英国,政府把自己承担的养老服务外包给社会机构,在向后者支付费用的同时对其进行监督,这种契约制度使英国社区养老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规范,其从业者一般都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及半专业的辅助工作人员,服务类型也根据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实际需求,以社区活动中心、暂托处、老人公寓、居家服务等形式进行了细化。美国则强调社会组织在提供老年服务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该国法律简化了非营利性组织的注册手续,培育其进入公共领域的渠道和机制;同时政府加大制度化监督,并建立税收优惠和融资等激励机制,如非营利组织免收联邦和地方财产税、营业税,公司向非营利性组织捐款不超过当期收入的3%也可免收各项税收等,引导民间财力流向非营利性组织。
  由此可见,编织多彩的夕阳生活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清晰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定位。为此,政府应提出具化的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和定位,从立法层面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收费标准、资金来源及各项奖惩。其次,财政应从具体项目构建中抽身,转而成立面向全社会的专项养老建设基金,为养老机构提供公平的启动经费及专业护理人员的统一上岗培训。其三,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税收优惠等方式,完善社会捐赠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流向公共福利领域。其四,政府部门作为担保人,明确针对养老机构的优惠融资政策,设计专门养老服务低息融资项目或小额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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