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没有保荐人行不行
2013-04-15   作者:周科竞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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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A股IPO,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岗位叫做保荐人,保荐人受聘于保荐机构,保荐人需要具有保荐资格。券商能够开展IPO业务的数量与保荐人的数量成正比,根据管理层的设计,保荐人需要对保荐项目负责,全程跟踪IPO项目的进展,监督IPO企业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这些流程在国际成熟股市都没有问题,但在A股市场却完全变了味。
  以香港证券市场为例,人家的保荐人是非常有实力的机构,能够帮助投资者监督上市公司,一旦自己保荐的项目出现造假,那不仅要受罚,良好的信誉和终身饭碗都要被砸,那损失不是一星半点儿的,于是人家工作认真努力,铁面无私,造假上市的事件很少发生。而美国股市因采用备案制,也就没有保荐人一说。
  咱A股虽然也需要有保荐机构保荐,但保荐机构的收益水平与公司能够成功上市紧密挂钩,保荐机构如果揭发上市公司造假,无异于自己断了自己的财路,这样的傻事谁也不会干,如果真有人自命清高,就是不肯配合上市公司造假,那么其投行项目必然惨淡经营,最终也难以在A股市场生存。
  究其原因,与投资者对新股的偏好有关。国际成熟股市新股上市后基本不会有太大的涨幅,一般投资者也不会主动认购新股,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需要大力宣传自己的项目,拉拢大型机构承诺认购股票,才能最终完成新股上市,保荐人的作用不仅仅是全程跟踪,也是让投资者相信新公司的有力武器。
  咱A股则不同,新股只要有招股说明书,很难发行失败,就算大势不好投资者不愿意认购,主承销商自己认购后也能想办法在二级市场把股票卖给其他投资者,战略投资者本应是帮助上市公司完成新股认购,却成为在新股发行过程中牟利的硕鼠。投资者在选择新股过程中,根本不看保荐人是谁,保荐人的作用仅仅是签一个字应付管理层规定的IPO流程。
  最近证监会又在说新股改革,本栏以为,如果取消保荐人制,券商完全有能力对自己的投行业务负责,既简化手续又能减少费用。一旦出现造假上市,由券商承担赔偿投资者的连带责任,保荐人这个岗位,其实没什么实际意义。
  当然,随着A股市场越来越成熟,保荐人还是会有用武之地的,那时候再恢复保荐人制度也是符合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本栏认为,在新股发行核准制的背景下,保荐人制度完全没有必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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