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应加快资源价格改革
2013-04-11   作者:张前荣(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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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物价调控目标为3.5%,并强调为价格改革预留空间,凸显了决策层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迫切性。2013年1-2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累计同比平均上涨2.6%,物价水平总体尚属温和,预计上半年上涨2.8%左右,因此今年上半年是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好时机。
  

  当前物价涨幅总体温和是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有利时机

  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6%,涨幅低于去年同期1.3个百分点,低于全年3.5%的调控目标0.9个百分点。其中1月份同比上涨2%,基本符合市场预期,2月份同比上涨3.2%,环比上涨1.1%,同比和环比涨幅略超市场预计。
  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主要受春节因素的影响,2013年春节和2012年春节错月,导致今年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较大。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0%,涨幅比上月加快3.1个百分点,拉动CPI上涨1.98个百分点,贡献率为61.9%。从环比看,2月份,鲜果、鲜菜、水产品、肉禽及其制品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1.0%、6.9%、5.9%和2.4%,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78个百分点,对CPI的贡献率为70.9%。
  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比预期略低。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上涨3.1%。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9%。其中,城市下降0.9%,农村下降1.0%;食品价格下降2.9%,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1.3%,服务价格持平(涨跌幅度为0)。
  由此预计,上半年上涨2.8%左右,全年上涨3.1%左右,物价涨幅比较温和。

  能源生产和供需形势要求加快资源价格改革的步伐

  对外依存度高和价格偏低是我国当前资源价格改革的直接动力。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资源价格波动对我国物价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对能源的需求和进口依存度越来越大。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2012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36.2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9%。其中,煤炭消费量增长2.5%,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0.2%,电力消费量增长5.5%,原油消费量增长6.0%,原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7.8%。2012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33.3亿吨标准煤,增长4.8%,能源供需缺口达到2.9亿吨标准煤。
  根据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今后三年能源消费总量只能新增3.8亿吨标准煤,年均增幅为3.38%。长期以来,我国资源产品价格偏低,既不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状况。如我国工业电价水平为0.55元/千瓦时,是日本、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的62.5%,是阿根廷、韩国等发展中国家83.3%,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资源型国家的76.9%。因此,节约能源,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压力越来越大。
  资源价格改革短期内推动物价上涨,长期有利于缓解隐性通胀压力。资源价格在短期和长期内对物价水平的影响有所不同。
  从短期来看,一旦大规模价格改革实施,势必引起多种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而资源价格是经济中的基础价格,会推动其他产品价格的相应上涨。2012年居住类在CPI中的比重为17.8%,其中,水费、电费及燃料占居住类比重的40.3%;交通和通讯在CPI中的权重为9.3%。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和水等在PPI中的权重约为12.1%,因此,从短期来看资源价格的过快上调会引发物价总水平的上涨。
  从长期看,价格管制导致的资源要素价格低下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两方面的结果,一是持续强化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二是导致我国资源相对短缺,对外依存度增加,当前推进资源价格改革有利于调节国内供求,抑制高耗能产业,逐步释放长期压制的资源能源价格对物价的影响,有助于缓解隐性通胀,最终促使物价总水平下降。
  经相关投入产出模型测算电力价格上涨10%,将导致CPI和PPI分别实际上涨0.55%和1.19%;原油价格上涨10%,将导致CPI和PPI分别实际上涨0.31%和0.83%;成品油价格上涨10%,将导致CPI和PPI分别实际上涨0.43%和0.91%;煤炭价格上涨10%,将导致CPI和PPI分别实际上涨0.14%和0.48%;天然气价格上涨10%,将导致CPI和PPI分别实际上涨0.05%和0.04%;水价上涨10%,将导致CPI和PPI分别实际上涨0.05%和0.04%。
  因此,从各种能源价格上涨10%对物价水平的影响程度来看,电力最大,成品油第二,原油第三,煤炭第四,燃气和水最小,且影响程度相当。二次能源比一次能源对物价水平的冲击更大更直接,这是因为一次能源需要转化为二次能源之后才能进入终端消费。

  健全市场机制推进资源价格改革

  石油行业改革的重点应深化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与健全市场机制。第一,降低民营资本进入石油行业的准入标准,放开石油冶炼和销售,打破石油企业的寡头垄断格局,允许有条件的企业直接进口原油和成品油,并在国内市场上直接销售。第二,加强对国际国内市场的监测,继续缩短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时间,争取实现一周一调,努力使接轨价格反映国内市场供求关系。第三,探索建立中国的原油期货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石油价格形成,增强我国在国际石油价格定价的话语权,以便为日后成品油市场化改革提供参考的标杆。
  电力价格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实行政府监管的价格形成机制。第一,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以及峰谷电价等措施,形成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的倒逼机制。第二,稳步推进电力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开展以区域或以省为单位的竞价上网试点,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水电和火电同价改革,尽快完善脱硫和脱硝电价。第三,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施相同电网范围内城市和农村用电统一电价,尽快在各地推出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实施细则和高耗能企业的累计用电电价细则。
  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价格的良性互动。第一,将矿业权成本、生态补偿成本、安全生产成本以及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列入生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利用税收和相关的经济首都促进不同规模的煤矿企业协调发展。第二,加强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对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国有煤炭企业与其他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反对价格垄断。第三,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电煤价格实施政府指导定价,政府协调电煤供需双方签订长期合同,减小电煤价格波动,以避免电荒的常态化。
  天然气行业改革的最终目标要分离管道运输和销售,在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有序引入竞争。第一,降低石油天然气开采的进入标准,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天然气开采行业,增加天然气勘探方面的投入,增加竞争。第二,调整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内价格之间的差距,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理顺天然气和可替代能源之间比价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总结市场定价经验并在更多省份推广。第三,分离管道运输公司和天然气销售公司,在定价方法上,在广东和广西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推广市场回值法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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