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改革是中国城镇化的新探索
2013-04-10   作者:左晓蕾(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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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性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升级版,也是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抓手之一。而我国在土地制度变革与城镇化发展的探索与创新,也将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新的范式,更为发展经济学贡献新的思想。中国的企业和投资者要抓住土地制度改革释放的战略机遇。
  李克强总理4月3日主持召开本届政府正式履新的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部署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包括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整合涉农资金,把专项资金集中起来由试验地区的地方政府统筹使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九项内容。30年前,农村“包产到户”成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突破口,今天的九项任务预示中国经济发展新版本将再次从农村“改天换地”破土。中国经济发展被“逼”走上了城乡土地“置换”的改革之路。这一土地改革新思路或将成为世界上在城镇化过程中解决土地问题前无古人的案例。
  九项任务第二项提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那究竟如何“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据人民网的报道,“深化”意味着将“实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别化用地管理政策。规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严格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改善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机制。”“建设性用地流转”,就是农村宅基地即所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将被允许“转让”;“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就是十八亿亩红线不是简单地不改变的农田耕种面积,而是全国范围内的总量控制; “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就是农村宅基地可通过市场化方式转换为城市周边的建设用地。很清楚,如果土地制度有了这样的深化改革,将突破中国经济改革的多项瓶颈,释放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土地流传将突破农民的收入瓶颈。30年前变集体生产为“包产到户”的土地管理体制的大胆变革开启了市场经济改革的大幕。但接下来的国企改革,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世界制造业中心,以及20多年平均9%以上的增长,基本以城市为中心,改革红利辐射农村非常不充分。即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仍受到各种制度障碍,也没能分享足够的经济成长。城乡二元化,最大是收入水平的“二元化”,造成生活方式的“二元化”,土地分割造成生产方式的“二元化”。中国要走出中等收入陷阱,首先是农民必须走出“低收入”陷阱。农村建设用地扭转的基本思路,就是通过转让农民唯一的有使用权的“财产”——土地,使收入有显著提高,农民将是土地扭转的最大受益者。
  传统发展经济学的思路是,先有城市发展和工业发展然后反哺农村反哺农业。但全世界的实践证明,如果没有特别的制度安排,反哺和辐射不会必然发生,虽然城市和工业的发展曾牺牲农民和农村的利益。
  所以,农村建设用地转让的资金,绝大部分将分别按照各自出让土地的比例支付给农民。有经济学家计算过,虽然不同的地方出让资金可能高低不同,但因为城市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的价格悬殊,农民都可一次性得到在现在生产力水平下农业生产收入水平数十年甚至一辈子的收益。土地转让,是目前让农民进入中等收入的不二方式。可见,这是土地制度的改革,也是收入分配机制的改革的一部分,更是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途径、世界各国可能都不曾走过的必由之路。
  农村建设用地转让,也解开了城镇化的土地瓶颈。安居工程、创造就业机会的工业和商业用地,都面对着城镇土地的需求增长。在未来每年以1%的速度增长的城镇化率过程中,合理比例的建设用地“置换”城镇郊区和周边的原来的农用地,将使整体土地资源通过市场化改革得到优化配置。
  土地转让还将推进农业集约化、机械化和现代化进程,促使大规模整合土地和优化耕地成为可能,为“培育壮大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民股份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创造了基本条件。数亿农村劳动力变成城市居民后,必须有新的生产机制来保障农业生产活动。城镇化进程必须同步变革农业生产方式,这是农业战略和农村改革系统工程的一部分。
  背负重大历史使命的土地流转制度,设计当然要非常严谨。比如,农村建设性用地合理转化比例的认定;分散建设用地需要集合转让;转让须通过政府批准的平台;价格通过拍卖;拍得者获得城市用地同样规模的使用招标权利;土地流转权转让是一次性的,避免了炒作和放大土地使用权规模。比如,“整合涉农资金,把专项资金集中起来由试验地区的地方政府统筹使用,以提高使用效益”,通过集中转向转移支付方式,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显然,这也是一次打破部门之间利益制约,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的重大改革。
  重庆和成都已推行了城乡统筹概念下的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试点。重庆有350万农民得到了城市户口,进城农民的土地通过地票形式转让。重庆在整体农村用地不变的情况下扩大了城市用地,为350万农民真正变成城镇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证。成都试点是以郊区农民的建设用地转让增加城市建筑用地。重庆和成都的试点,都为土地流转的重大改革提供了可操作的经验。
  而全国范围的试点,则应从偏远农村着手。尽可能让30年改革最少受益的地区参与,首先让弱势人群分享土地转让改革的红利。所以,黑龙江成了这次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指定的农村改革九项任务的试点省份。
  从中国改革的全局看,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性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升级版,也是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抓手之一。而我国在土地制度变革与城镇化发展的探索与创新,也将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新的范式,更为发展经济学贡献新的思想。
  中国的企业和投资者理应抓住土地制度改革释放的战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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