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有利银行消费信贷发展
2013-04-02   作者:陈实 黄旭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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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十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高速发展,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7个百分点。虽然大中城市是我国经济活动的重心,但小城市(城镇)吸纳的人口超过大中城市。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要地不要人”和“以地生财”为主要特点的城镇化模式已无法持续。“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均着重论述了城市布局、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城镇承载能力等问题,其中“十二五”规划的表述更清晰、具体、务实、灵活。
  现在,新一届政府所强调的“新型城镇化”将通过多方面、多层次的制度改革,来释放改革红利,催生新的增长点,使中国经济仍能保持平稳增长。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也将会给消费金融带来新的特点及增长点。

  我国城镇化的历史大潮

  1.城镇化的历史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镇化进程较为曲折。从建国至1957年,城镇化工作重心是恢复重建和旧城改造。在城镇化布局上,考虑当时国际和国内环境,1956年,国务院提出“根据工业不宜过分集中的情况,城市发展的规模也不宜过大”。1957年,城镇化率达到15.4%;1960年,城镇化率迅速提高到19.7%。而后,由于三年自然灾害、文革动荡等因素,从1961年起直至1978年,城镇化出现徘徊停滞。
  而后,改革开放推动城镇化进入新阶段。改革开放后的城镇化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2年,该阶段的城镇化在改革开放背景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典型代表是乡镇企业的崛起。
  第二阶段1992-2002年,该阶段的城镇化以城镇土地市场化为主要动力。1993年起,国家对土地市场进行了深化改革,全国性土地市场建立了起来,商业性用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招拍挂制度。城市地方政府建立“土地财政”奠定了制度基础。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并同年推行城镇住房改革,1998年停止住房福利分配制度。
  第三阶段2002-2012年,这段时间内,地方政府以经营土地所获收益作为城市资本原始积累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房地产市场逐渐繁荣。
  2002-2012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7个百分点。2012年末城镇人口为7.12亿人,比1978年增加5.39亿人。学者普遍预计,到2030年,城镇化率将达65%-70%。
  2.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发生转变
  在城镇化率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原有城镇化的进程也将有所放缓。以日本为例,城镇化率增长最快的时间是20世纪60年代,在这10年中,日本的城镇化率从43.7%跃升到53.5%,这10年的平均城镇化增长率接近1%。但在超过50%以后,日本的城镇化速度开始放缓。70年代以后,在城镇化率超过70%后,日本的城镇化率转为平稳增长。而美国也是在20世纪50年代城镇化率达到64%之后,开始逐步进入成熟和平缓发展阶段。
  而我国过去的城镇化进程中最大的特点是,土地的城镇化要远快于人口的城镇化,通过拆迁、征收农地和修建房屋,城市扩张的速度非常快,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或自愿或被迫地进入到城市中,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
  1995~2010年,城市面积扩张的速度达到年均7%,城市人口的年均增长率仅略高于3%。考虑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统计差异,人口城市化率只有37%,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特征更加显著。37%这个数字和51.3%这个统计局所公布的数字的差异在于2亿多的流动人口。
  在未来的城镇化过程中,这部分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问题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果不解决,就很可能出现拉美的“贫民窟”,从而造成各式各样的社会问题。
  对此,决策层已意识到了相应的问题,2012年11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推进“新型城镇化”,意在对城镇化的进程和发展模式进行必要调整。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点可能主要包括城市非户籍人口市民化、城市公共基础建设、城市集群等内容。
  在新型城镇化的框架下,预计新一届政府将会强调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收入分配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住房体制改革、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都可能会囊括在内。虽然任何体制改革都需要牵涉现有的利益集团,预计步伐都会比较迟缓,但这些改革措施是迟早需要进行下去的,也会释放一些制度红利,从而使得中国经济仍然能够保持平稳增长。
  并且和以往的城镇化由工业化被动拉动不一样的是,未来的城镇化将会以扩内需为主要拉动力。新一届政府希望将新型城镇化作为扩内需的关键。
  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新型城镇化仍然会产生新的基建投资空间。以日本为例,日本基建投资的增速在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的后半程,继续呈现上升趋势,在城镇化率突破70%后,日本的基建投资增速才开始趋稳。
  在消费方面,新型城镇化能够通过增加居民收入、住房需求和消费升级创造居民消费新的增长点,这将会给个人金融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

  城镇化对居民收入有正面影响

  城镇化和相应的改革措施对于居民收入的影响毫无疑问是正面的,尤其是低收入人群。从未来几年来看,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速预计仍能够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无论是劳动报酬还是财产性收入。而消费与收入又是直接相关的,因此,预计消费金融的需求在未来几年仍能够保持较高增速。
  1.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GDP和国民收入的“倍增计划”,即“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个倍增是剔除了物价因素的。因此,如果将物价因素囊括进来,如果要在2020年达到翻番的目标,那么每年的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增长将超过10%。
  要实现居民收入的倍增计划,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推进非常重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同样是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收入的平等化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收入分配改革从2004年开始启动调研,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调节垄断部门高收入。2013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改革方向。
  低收入阶层的劳动者报酬增速将保持较高水平。目前初次分配已开始逐步向劳动者倾斜。劳动者报酬在经济中的比重在过去二十余年趋于下降,从54%下降至45%以下,但在2009年以后这种现象开始出现好转,低端劳动力报酬增速有了比较明显的提升,用工荒开始在部分地区出现。
  产生此现象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学术界对此的解释多为“刘易斯拐点”的出现,无论是何种原因,低端劳动力的紧缺预计仍将长期存在,这会使得低端劳动力报酬增速同样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从收入角度看,农民进城成为城市常住人口后,打工收入远高于农民在农村的收入,并逐渐与城镇居民收入接近。2011年,农村人均总收入接近10000元,而农民工人均打工收入已经达到24500元,略微超过城镇人均总收入。
  2009年以来,基尼系数达到0.49,此后开始逐渐下降,2012年的基尼系数为0.47,出现了小幅下降,但整体水平仍然较高,远超过国际上公认的基尼系数警戒线0.4。缩小城乡差距是降低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199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2.2倍,此后这个数字不断扩大,而到2008年,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3.3,之后由于农民收入增速较快而小幅下降到了3.1左右。
  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17元。城乡收入差距较大,收入的差距正是由中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导致的。新型城镇化将会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
  2.新型城镇化有利于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2012年11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在法规中将原来的按照原用途补偿原则进行了修改,删除了现行法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这意味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标准将会有大幅提高,原来的简单粗放式做法将会出现较大的转变。有专家认为补偿标准可能最多能够提高10倍,这意味着未来的城镇化土地扩张的过程中,农民所能够得到的补偿将会大幅提高,这将较大程度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
  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拆迁补偿差异巨大,高低幅度甚至相差几十倍。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大多是在300-600元区间,但未来这一标准将不断提高,一旦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进程完成,土地补偿标准提高,农民能够拿到的土地补偿也将大幅提高,这将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新型城镇化有利住房需求平稳增长

  虽然房地产市场经历了数年的爆炸式增长,可能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期,但仍然有上升的空间。而未来的地产需求增长将与新型城镇化密切相关。但是从人口结构和二三线以下城市的房地产供给情况来看,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增长时期可能已经过去了。主要的增长点应当来自于流动人口的住房需求,以及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后所创造出来的新的住房需求,以及新的住房需求所派生的消费信贷需求。
  1.城镇化过程中解决流动人口住房需求是必然趋势
  流动人口虽然居住在城市中,但此前大多由于收入不高,或者缺乏当地户籍而没有购房资格,使得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当前多数农民工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这些行业利润空间较小。由于收入低和工作不稳定,目前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的比重仅为0.8%左右。
  在未来人口城镇化的过程中,让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逐步拥有自己的住房,是必然的趋势。而尚居住在农村的农民,通过土地的确权和流转的加快,其住房需求也将显著增加。也就是说,虽然房地产市场在此前的10年中发展迅速,但在此后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仍然有较大的房地产投资空间。因此,按揭贷款与和房地产有关的消费贷款仍然有较大增长空间。
  流动人口的住房需求增长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房价的涨幅被控制在了一个逐步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城镇中拥有购房资格的农民工也将逐步增加,加上其劳动报酬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都将保持一个较快的增速。
  另外,此前大城市“只要人手不要人口”的现象很明显,很多流动人口没有办法将自己的家人带入城市,2009年流动人口的携眷指数只有0.22,也就是说只有不到1/4的流动人口携带了自己的家属。
  如果未来大部分流动人口的家人也开始进入城市,这些流动人口就将开始从集体租住开始转为需要自己的住房,从而购买房产的需求就会出现较大增长。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信贷措施能够使得这部分购房需求得以满足。
  2.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带来相应的需求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将减轻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的住房压力,这一部分政策改革也会带来相应的地产需求。从2008年开始,保障房建设保持高速增长。未来几年,保障房建设也将持续进行,尽管增速将低于过去几年的水平。2011年4月,有关部门表示,中国计划在今后五年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住房的覆盖率可以达到20%。2013年保障房建设的目标是新开工630万套,建成470万套。
  不过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一直是一个重要问题。部分地方以单位自建住房作为保障房的组成部分,虽然解决了这部分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问题,但却无法让切实需要住房的人得到住房。无论以何种形式,未来数年内新开工的保障房仍将以百万计,如保障房建设持续进行,所创造出来的住房需求同样可以带来与住房相关的装修等消费信贷的增长机会。
  3.农民工“市民化”必须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
  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就必须推进土地的市场化改革,将农民逐步培育成土地市场交易的主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土地流转方面持续不断进行试点。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出新的探索模式, 2012年5月深圳颁布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三点目标:明晰产权制度;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创新利益共享机制。实际上,深圳模式的出台真正拉开了新一轮全国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帷幕。方案主要对土地整理储备、土地所有权、土地出让方式等8项重点工作进行土地管理改革。
  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 年10 月份,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率已经达到86%,其中天津、安徽等地的发证率超过了95%,表明目前国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工作进展较快。

  城镇化将带动流动人口的消费升级

  虽然流动人口超过2亿人,近几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也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但是城乡消费性支出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农民工的许多消费方式和原有城镇居民有较大差异,依然沿袭了农村的生活方式。在市民化进程中,未来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之间的消费差异将缩小乃至消失,也就是所谓的农民工的“消费升级”。因此我们比较了城乡之间的消费差异,寻找其中可能的增长点。
  城乡消费差异以衣着支出、教育文化支出差距最为显著,2011 年城市衣着、教育文化、交通通讯支出为农村的4.91、4.67、3.93倍,为相差最大的三个领域,而居住和医疗保健分别是3.22 和3.14 倍,食品是2.61 倍,家庭设备则基本没有差距。随着城镇化的深化和消费升级,流动人口的衣着支出、教育文化支出和交通通信支出将有较快增长。但居住、医疗、食品与家庭设备等支出的增长预计不会很快。
  同时,城乡之间耐用消费品保有量差距非常大。其中高端耐用消费品(空调器、照相机和家用电脑)差距最大:其中,城镇人口相机人均保有量为农村的9.78 倍,空调和电脑的人均保有量差距也达到5.4 倍和4.56 倍;而传统的耐用品,如电冰箱、洗衣机、彩电的人均保有量差距则较小,尤其是彩电的人均保有量差距仅有1.2。传统耐用品的保有量差距缩小得益于2009~2012 年的家电下乡政策。该政策大力推行电冰箱、洗衣机、彩电的下乡,使得传统耐用品的城乡保有量差异已经大为缩小,但相对来说,偏高端的耐用品保有量依然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
  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空间有限。汽车的拥有水平在过去几年经历了爆发式增长,2005年至2011年城镇家庭每百户汽车保有量上升15.2辆,尤其是2011年上升超过5.5辆/每百户,增速迅猛。尽管从存量上看我国汽车保有量水平并不高,2011年底城镇家庭每百户拥有汽车数量仅有18.6辆,距离发达国家水平还有很大差距,而农村家庭汽车保有量更是一个偏低的水平。
  但是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并不支持汽车保有量的继续大幅增长。因为汽车工业大幅发展和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存在相应弊端(包括城市拥堵、空气污染、能源紧缺等),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将大力发展城市内的公共交通,以及各大城市圈内的城际轨道交通。这意味着未来将难以出现居民家庭汽车保有量的大幅上升,也就表明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空间将会非常有限。

  城镇化将带动流动人口的教育支出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2012年,教育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终于达到了4%,但这比起国外的平均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此后,相信这个比重的数字将会进一步提高。从总体的教育市场来看,容量将会进一步提升。但是从人口结构来看,由于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逐年减少,教育的需求总体来看增速不会很高。
  新增的需求仍然来自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需求。此前,在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主要是通过自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完成的。而在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的子女得到就近入学的资格,这部分人群的教育需求将会不断增长,同样助学贷款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
  除了公共教育支出外,私人教育支出也将快速增长。2012年,城镇人口在教育上的支出为人均1851 元,而农村人口仅为396.4 元,两者相差达4.7 倍,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当前城镇中农村流动人口的进一步城镇化,流动人口的教育花费将会渐渐与城市支出水平接轨,这样一来,与流动人口相关的教育支出增长更快。在教育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为流动人口的教育需求提供融资就成为一项能够产生规模效应并且盈利的业务。因此,助学贷款的规模也将逐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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