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以人查房”不能让人心生疑窦
2013-02-19   作者:朱昌俊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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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江苏等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约束。江苏盐城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有媒体称,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
  联系到此前密集曝光的“房叔”、“房婶”、“房姐”等案例,这则新闻传递出的舆论观感,正如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所言: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新规确有其合理之处。然而,官员房产也具有公共属性,公众具有一定程度知情权;更何况房多多事件频发,速出新规难免让人心生疑窦。
  的确,基于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以人查房”在很多国家都有严格限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外查询房屋信息,它所指向的,乃是房产本身的信息,包含交易历史、纳税信息等,而非房产主人的资料。在我们的语境下,“以人查房”固然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的风险,但在主流舆论所认可的范围内,特别是近期依托房产信息的公众监督表明,于官员财产公示至今未有实质突破的今天,“以人查房”在某种程度上打开了公众和舆论监督的一扇窗户。简言之,查询房屋成了获取官员财产信息的一种手段。
  强调房屋查询在当下的反腐作用,并非是要拿个人隐私遭受侵犯的代价去换取舆论监督渠道的畅通。而是,在“房叔”、“房婶”、“房姐”频现后,一些地方对于严控“以人查房”表现出的雷厉风行,公众从中读出的恐怕并非只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所以,约束“以人查房”之所以会遭遇水土不服,首先缘于公共政策制定者对于现实把握的偏离。其次,一些监督部门在反腐工作上的态度反差也难逃干系。如昨日有媒体报道,在对“房叔”、“房婶”、“房姐”们的处理上,各地的问责态度上表现不一,有的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有的至今没有消息。再比如,按照国务院和住建部的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应于去年6月30日前实现联网,但至今住建部仍未公开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情况。多方对比下,一纸严控“以人查房”,能够带给公众的臆想显而易见。
  公共政策的生命力首先在于其实施的效力和正义性。如果一经公布就遭遇普遍质疑,政策的生命力令人难以乐观。更值得重视的是,“房叔”、“房嫂”们的接连曝光,既是民众监督积极性的展现,也源于反腐风气的改善。因此,严控“以人查房”,即便是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出发,但对于民众的反腐期待和信心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可不察。
  紧密联系现实,约束“以人查房”要实现保护公民隐私的初衷,又不妨碍公众监督和堵塞反腐渠道,最好的办法是与官员财产公示一同进行。换句话说,严控“以人查房”的正义性要得到完整体现的一个前提当是,“以人查房”反腐功能不因速生的约束而被削弱,而且能被其他监督通道取代。
  时下,中央高层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了反腐的必要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等反腐宣言,也足见高层的反腐决心。基于此,约束“以人查房”的规定怎样才能获取公众认同和政策的正义性,答案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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