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退休金”无助于把权力关进笼子
2013-01-29   作者:赵勇(江苏 媒体人)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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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见“养廉金”建议——广东省政协委员、恒江集团董事长蔡麟为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开出“药方”,建议建立廉洁奉公的激励机制。如果公务员任期内廉洁奉公,可在其退休后奖励一笔高薪,以此激励他们廉洁守纪。(1月28日《南方日报》)
  类似的“养廉金”建议,已有不少专家学者提过,而“养廉金”的范围,不仅是蔡麟提及的高额退休金,还有公务员在任时的高额薪金,这种靠激励来预防腐败的思维,统称为“高薪养廉”。力主此论的专家学者和政协委员的理由是:高薪未必能够百分百养廉,但如果没有高薪,则公务员职务犯罪的几率肯定会更高,而腐败给全社会带来的损失,将远远高于“高薪养廉”的成本,所以权衡之下,“高薪养廉”还是值得推行的。
  如果廉洁奉公可以拿到高薪,退休后还能有一大笔奖金在等着,也许会让一些公务员不屑于贪小便宜。但如果贪的是大便宜,即职务犯罪的“预期收益”高于养廉退休金,且可以及时享受,有贪渎机会的人为什么要熬到退休?况且,人多少都有侥幸心理,如果犯罪成本很低,被抓住的可能性低,小风险稳博大利润,自然还会有人贪腐。另外,曝光的案例中,很多贪腐官员尽管合法收入已很丰厚,但他们仍然疯狂贪腐,人性贪婪昭然若揭,如果按“高薪养廉”的逻辑,这个高薪得有多高,才填得满有意贪腐的公务员们的欲壑?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高薪养廉”的思维逻辑——要想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就必须通过高薪。换言之,公务员们天然该拿高收入,这有“与其让他们非法获得,不如合法奉送”的嫌疑。更重要的是,反腐的根本,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不是好吃好喝把权力伺候好。也就是说,是应该通过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逼着公务员不敢贪腐,而不是通过所谓高薪来遏制贪腐。
  公务员财产要公开、透明,还公众和媒体对权力监督的权利,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一种方法。不从制度上完善制约机制,想用“高额退休金”来反腐,不是治本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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