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改革将有哪些实质性举措
2013-01-28   作者:黄湘源(知名市场评论人,资深投资专栏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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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湘源

  证监会火速澄清IPO即将开闸的传言,给市场吃了颗定心丸。只是,这颗定心丸能管多长时间呢?按部分媒体推算,IPO财务大检查将持续到3月底,那么,这颗定心丸的药效大约管3个月。如果算上4月企业发布2013年首季业绩报告,有些企业还需递交一些补充材料,那么,IPO还会往后推。
  然而,一个健康的股市应同时具备融资和投资两大功能,IPO终究还是要开闸的。
  其实,投资者并非对IPO患有先天性的排斥心理,而是对IPO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把关不严使新股变脸几近家常便饭怀有深深的忧虑,对新股发行方式改革后再重启IPO预期可能落空而满怀焦虑。可见,IPO到底怎么改,才是沪深股市投资人最关心的事。
  进一步深化发行和退市制度改革虽已被列为2013年十项工作重点之一,但究竟如何改革,市场各方显然认识还有不小的差距。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公告称,将以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为出发点,推进新股发行改革和退市改革。上交所要研究新的工具和手段,创新大盘股发行方法;推动建立不同市场层次间的转板机制,提供多层次筹融资渠道。显然,在这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实质性措施没落实之前,沪深股市不仅很难有充满信心的大行情,反而一有风吹草动,就难免草木皆兵。
  看当前所披露的信息,管理层改革IPO的重心,主要还是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开展IPO在审公司财务专项检查,严打粉饰业绩、包装上市。证监会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审核的强势介入,是不小的进步,但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约束机制所依托的,主要在于法律意义上的保障。
  虽然IPO财务大核查已将300多家排队等待上市的公司打回老家,可如果IPO财务专项检查只是针对800多家在审公司,那么,被一次性筛选掉的伪劣公司即使再多一些,至多也只能暂时纯洁一下即将开闸入市的IPO新队伍,而打击粉饰业绩、切断包装上市的魔爪,需要有始终如一长期有效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追究机制,否则,一阵风吹后,很容易死灰复燃。
  现在不是有人在力主将特赦法引入反腐吗?按照他们的说法,倘若没有特赦,势将给反腐增加不小的阻力。这种理论,跟以往股市改革中的“新老划断”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新老划断”实质上就是一次又一次地迫使市场默认和接受既成事实,结果一再证明,这样做,总是既往不咎是真,下不为例是假。新股发行改革的关键,在于融资和投资利益关系的重新定位。没有严格的惩罚机制,欺诈圈钱所得不吐出来,退市也有可能被异化为对既得利益的保护。
  在笔者看来,真正有约束力的市场机制,只能是没有下不为例的法治。在这方面,香港证监会处理洪良国际案的模式,笔者认为非常值得借鉴。发行人一旦被发现造假欺诈,就得彻底退款赔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荐人更不能例外。对玩忽职守、欺上蒙下的保荐人,除了剥夺其保荐资格之外,理应依法追究其刑责。惟其这样,才有可能彻底断绝一切造假欺诈玩火者的侥幸心理。也唯有如此,IPO才不至于一再重蹈“重融资轻回报”的覆辙,市场才不会一闻IPO之声便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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