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自今年元旦起实施后,驾照考试突然变得异常残酷。以科目一的理论考为例,此前的通过率可达90%,现在的通过率竟然暴降至50%以下,有的地方甚至“全军覆没”。 123号令主要调整了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比如,在内容方面,把文明驾驶等原属理论考试的内容,调整至大路考阶段,真刀真枪的检验。在方式方面,则取消了考试题库,取消了标杆,改“倒杆”为接近实际的“入库”。 上述变化,明显是为矫正以往培训“过场化”、“应试性”的弊病。毋庸置疑,这个出发点是好的。 而就此前的驾照考试,很多驾校教练早已针对不同考试项目,总结出了一套“简单实用”的应对方法。如今考试的内容增加了,形式改变了,原有的应试技巧派不上用场了,学员和教练必然一头雾水。这就需要学员切实学会车辆操作技巧,才有可能通过考试。 除此之外,其实还有立法问题。比如引起热议的“黄灯新规”,法律、行政法规和123号令之间相互冲突。此种情形下,何为合法、何为违法本身就存在争议,又如何让学员、教练和考官掌握、运用? 从以上几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到,新驾考通过率低,不外乎两方面原因。一是培训机构和学员还没有摸索出行之有效的应试方法。二是个别交规,或由于太过苛刻,导致客观上无法遵守,或由于规定本身不够清晰,导致理解上产生分歧。 关于第一方面的原因,其本质是培训机构和学员有急功近利思想。但是,从人性角度说,这是无法根除的弊端。因为几乎任何考试均有其应试方法。以国内比较难、通过率相对较低的一些考试来说,比如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又有哪种考试没有应试培训?所以,不管新驾考如何难考,只要稍假时日,驾校和学员都会很快“发明”出新的应对“良策”,进而大幅度提高考试通过率。这是考试本身的问题,只要驾驶资格的授予仍以传统考试的方式决定,这个弊端就无法避免。 要改变这一局面,就必须通过立法途径,从根本上改变以考试衡量驾驶员是否合格的制度。比如,以驾驶时间为主要考核指标,在教练陪同下达到规定安全驾驶时间的,即视为通过。毕竟,安全驾驶的技巧和习惯,主要还是靠真刀真枪上路行驶来积累和培养。把时间用在实际操作上,总比用在摸索和练习并无实际用处的考试技巧实惠。 事实上,在由考官考核的科目三中,存在行贿受贿空间。如果加大实际上路的考核内容,则可能出现连考试技巧也没掌握,便获得驾驶资格的情形。是的,这不可避免,但这种情形在现有考核制度下,难道就没有吗?只要配套惩罚机制跟上,通过行贿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驾驶资格的人应属少数。让更多的人在单独上路之前获得更多的驾驶经验,总比程式化的考试要好。 驾考通过率降低确实与新交规实施有关,但这本身并不是问题,或许还是好事。只不过,修改驾考规则的初衷可能无法借此实现。根本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各方共同在立法层面探寻。比如,提高立法技术,推进立法民主,切实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有驾驶经验的亿万驾驶员的意见,以避免出台客观上做不到的荒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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