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释放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信号:城镇化是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必须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最重要的是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 中央对城镇化研究由来已久,并已经过了局部试点。李克强同志早在2009年第15期《求是》杂志“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文中指出:我们要“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形成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增长面,拓展扩大内需的新空间”。目前,“城镇化”被提高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载体”之一,上升至“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之一。 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重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动摇,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理解,城镇化是中国当前最大的结构调整,最大的内需源泉,也是最大的改革“红利”。 城镇化的确蕴含巨大内需。工业化创造供给,城镇化创造需求。城镇化发展,尤其是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县城的城镇化战略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所在。首先,城镇化可以引发消费需求。推进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大批农民进入城市,变农民消费为市民消费;同时,城镇化的发展能够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使农村潜在的消费需求变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其次,城镇化可以刺激投资需求。城镇化的发展有利于加快城镇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文化娱乐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给建筑和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需求,并带动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再次,城镇化能够助推服务业发展。城镇化的发展不仅能够推动以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发展,也能够推动以商贸、餐饮、旅游等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型服务业和以金融、保险、物流等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型服务业的发展。据测算,城市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新增投资需求6.6万亿元,能够替代10万亿元出口。因而,城镇化将成为扩大内需的巨大引擎,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但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农村”到“城镇”的重要转变。产业结构要调整,农村农民要转变为城镇居民。否则,强行让农民进城、上楼,就会带来一系列无法克服的难题:牲畜怎么办,粮食怎么办?农具、机械怎么办,楼房距离耕地太远怎么办,等等。只有产业结构调整、就业方式转变后,农民不再是农民,而是从事第三产业或其他非农产业的劳动者,才能真正实现城镇化。 所以,城镇化问题本质仍然是一个农民问题。中央历来非常重视“三农”问题,连续9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与此相关。目前三农改革、土地制度等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现农业的现代化生产、推动城镇化提供了条件。 实际上,在中央层面的积极倡导下,中国各地区也陆续开展了“城镇化”的论证和初步尝试,尤其是河北、新疆、江西等地区根据自身特色做了有益尝试,而且
2007年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相信,“城镇化”与扩大内需、调整结构、促进经济增长互为因果、相辅相成,一定能够成为中国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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