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改要解决“挂而不联”
2012-12-19   作者:王颖春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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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桂两地试点的天然气价改新规将迎来满岁。试点打破了我国天然气“成本加成”定价的大一统局面,为天然气价改市场化指明了方向。但试点一年以来,天然气价格迟迟不能与替代能源价格联动,导致价改市场化的设计初衷未能通过实践得到充分检验。下一步应尽早破解“挂钩却不联动”的困境,为我国天然气价改进一步市场化积累更多实际经验。
  天然气价改新机制最大的特点是,天然气门站价格不再由政府根据“成本加成”的方式决定,而是按照“市场净回值”的方式倒推得出。“市场净回值”中的“市场”,即是进口液化气和燃料油的市场价格。由于我国尚未有天然气现货和期货市场,因此只能通过与有价格发现功能的替代能源挂钩,间接实现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这也是天然气价改新规的核心。但试点一年以来,粤桂两地天然气价格与替代能源却是“挂而不联”。有机构数据显示,与2011年底相比,2012年替代能源价格已上涨19%,两地门站价却未做任何联动。
  发改委在试点之初即明确表示,考虑到试点地区的适应和承受能力,在其他省份天然气价改到位前,粤桂两地门站价将不再调整。可以想像,如果与替代能源价格充分联动,粤桂两地天然气价格将出现一定幅度上涨。因此,为保证试点地区利益,暂不做调整有一定合理性。但必须认识到,设立试点的初衷,就是要通过实践检验新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与成品油定价机制类似,天然气价改新规的核心,就是要通过与替代能源挂钩联动,实现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因此,如果粤桂两地试点定下门站价后便不再调整,便无法检验出“与替代能源联动”这一最核心制度的效果,试点的意义也便无从谈起。
  记者在广东实际调研后发现,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刚刚出台的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省内用户如果要用上西二线天然气,需在2.74元/立方米门站价的基础上,再向省管网公司缴纳0.26元/立方米左右的省内管输费,向城市燃气公司缴纳0.3元/立方米左右的市内管输费,最终使用价格约为3.3元/立方米左右。作为广东天然气市场价格的风向标,目前广东省内LNG现货市场价格为5300元/吨,相当于3.6元/立方米。这意味着,即便是3.3元/立方米的管道气售价,仍在用户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此外,省内管输费用下降空间越大,广东省实现天然气价格联动的空间也就越大。
  天然气价格实现联动的好处是,可以进一步缓解进口天然气亏损,提高天然气使用效率。联动之后,无论是生产商、运输商还是用户,可以根据替代能源价格走势,对天然气价格走势做出相应预判,为天然气市场吸引更多的长期投资者和消费者。
  在新机制试点一周年之际,可以考虑粤桂两地的实际承受能力,初步实现有条件有限制的价格联动。考虑到试点方案中已作出暂不调整的承诺,如果不便短期内调整粤桂两地试点方案,也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扩大试点,在试点之初即实行价格联动。
  当然,由于天然气和成品油是并不完全相同的两类能源商品,与成品油用户主要是驾驶者不同,天然气民生性质更浓,因此天然气与替代能源的联动绝不是彻底的充分联动,而必须要考虑到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实际情况,首先实行有限制的低水平联动。在实现价格联动的地区,国家可以通过税收、财政等手段,对因天然气价格上涨受到冲击的居民和企业用户,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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