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被拆迁者“互掐”困局
2012-12-18   作者:凯风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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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改造中的利益博弈和冲突,以往多存在于行政权力与被拆迁者之间。被拆迁者在力量上的弱势,往往能为其带来强势的舆论支持,使其有足够的实力与行政权力博弈。然而,一旦行政权力隐身幕后,台前矛盾成了已同意迁移者与所谓的“钉子户”之间的对峙与冲突,情况就十分不同了。
  这样的事情最近发生在广州杨箕村。杨箕村曾经是广州最有名的媒体人聚居的城中村,由于其中心地理位置,在几年前被纳入拆迁改造计划之中,未来将被容积率高达6.18的高楼所取代。这样一个地方,村民原本应该成为这一改造拆迁的最大受益者,然而却因部分“钉子户”的拒绝而导致新村无法开建,已同意拆迁的大多数人不忍回迁的煎熬,数度联名抗议仅存8家的留守钉子户。标语横幅齐上,有媒体称之为“逼迁”。
  这种新出现的现象,被人称之为底层互掐,或底层互斗。其意为,同样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人,为了某种利益而大打出手,互相攻讦。其中或有行政权力的策划与怂恿,但本质上是利益的冲突。
  舆论之所以对这种现象痛心疾首,根本原因在于,底层互掐让侵害所有群体利益的罪魁祸首坐收渔利,自己却为权力盘剥后的残余利益而互相争斗。这与困兽之斗有些类似——被关在笼子里的困兽,想的不是如何打破铁笼,反而为了笼中的一席之地而大打出手。
  这种解释,对于理解当下的中国,不可谓不深刻。但套用在具体的城中村改造计划中,却有些“不食人间烟火”。无论背后有没有行政势力插手,也无论最大的得利者是哪一方,这种底层与底层之间的利益博弈,都是现实和未来都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
  这种冲突在任何国家都会存在。只要在社会,利益冲突就无法避免,关键不是去减少利益冲突,而是如何将利益冲突纳入制度化渠道。已同意拆迁的村民想早点回家,留守的钉子户要捍卫自己的权益,无论是哪一方,其诉求都不能说不合理。但用什么样的方式维护权益,却是广大中国公民亟须补习的一门课。
  毫无疑问,只要不是因为公共利益,钉子户有选择拆迁与否的权利,也有选择与开发商达成何种协议的自由,其他人无权强迫,也不应该刻意诋毁。正如密尔所言,多数人强迫少数人并不比一个人强迫所有人更有说服力,越是少数的权利,越应该得到重视。
  然而,杨箕村的复杂之处在于,在利益博弈之外,还有集体土地与土地之上的住宅产权之间的矛盾。集体土地为村委会所有,村委会有权按照法律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村民则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但对房屋之下的土地却仅拥有使用权。村里要收回集体土地变作他用,而公民要捍卫自己的住宅产权,矛盾不可避免。
  对于法院来说,当然可以按照集体土地变更使用的原则,强制要求留守户搬离,钉子户的败诉也在料想之中。然而,即便做出判决,法院恐怕也难以强制执行。这不仅是因为拆迁在当下的中国有着极为不佳的名声,更因为法院的判决无法直面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正当性。如果因为属于村委会的宅基地被收回,宅基地上拥有产权的房屋都要连带收回,这放在任何国家恐怕都难以成立。
  集体土地的隐患和问题暴露无遗。包括城中村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与住宅产权的剥离,使得城中村改造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也使本应当成为城市改造土地升值过程中的受益者,陷入了一个又一个的悲剧之中。由此来看,最根本的解决之道,不仅是建立一个利益沟通与协调的机制,而且还要尽快完成农村土地产权明晰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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